第B06版:律师服务

预付卡投诉维权难 律师:诉讼维权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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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温州网报道,记者近日从温州市商务局了解到,尽管2012年商务部出台并施行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但截至2018年6月底,在温州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发卡主体仅28家,其中规模发卡企业13家,规模以下发卡企业15家。

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温州市商务部门共受理商业预付卡消费投诉案件5000多起。

预付卡消费投诉为何这么多?预付卡消费维权到底难在哪?记者就这些问题作了深入采访。

经营者消费者都有风险

温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预付卡消费目前在服务行业十分普遍。

但是,预付卡消费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而言,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2017年5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开始实施后,明确了预付卡消费的监管单位为商务部门。温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

温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称,目前该市大量的预付卡消费纠纷以调解为主,没有实施有效的处罚惩戒,使不法商户有违法收益而无违法成本,因此使之有了可乘之机。

法规不能满足监管要求

记者还了解到,2012年,商务部出台并施行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从事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业的发卡企业,必须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纳入监管。按照《办法》要求,规模以上发卡企业将20%到40%的预付卡预收资金交由银行存管。企业也可以使用担保预收资金的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方式冲抵全部或部分存管资金。

但从现状来看,大量发卡企业未进行备案,加上缺乏监管手段,监管部门连商家的基本信息都无从知晓。

温州市商务局表示,导致这些情况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现有法规还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要求。依照该《办法》,商户预收资金是由商户自主申报。这就意味着,商户报多少金额就是多少金额,这样即便企业将20%到40%的预付卡预收资金交由银行存管,其实际存管的资金额度很小,一旦商家跑路,这笔钱根本不足以赔付消费者。并且,由于没有明确存管资金的用途,也意味着存管的资金没有依据和渠道赔付给消费者。

诉讼维权困难多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项建挺律师表示,从司法诉讼维权角度,在不存在诈骗等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不成,则只能采用诉讼方式,但预付卡消费纠纷,通常金额小,大致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而启动司法程序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如果聘请律师则可能支付的律师费大于预付款金额。

同时,预付卡发卡商家如果在正常经营,则判决后尚可执行,但如果商家已经停业甚至倒闭,通常没有财产可以执行。

商家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提供消费服务为幌子,收取预付款,但实际上根本无能力提供约定服务的,涉嫌构成诈骗或者合同诈骗等犯罪,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预付卡消费纠纷问题的解决,需要主管部门、商户、消费者三方的共同努力。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做到事前把“三查”关,即消费者购卡前要查备案(登记)信息、资金监管信息和消费协议,然后根据自己的消费情况适量充值,不可贪图所谓的“大折扣,大让利”而盲目大额充值。(陈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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