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激发广大科技创新人才活力,通过推动地方科技立法工作,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近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意见》就进一步破解科创成果转化制度障碍,减轻科创企业负担,提升科创成果转化能力提出了25条改革举措。
据了解,此次上海科改“25条”着重突出“市场要活”这一理念。加快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市场配置创新资源机制、市场决定创新报酬机制,具体创新活动放手让市场说话。
此外,上海科改“25条”明确提出,对于一些重要的新型研发机构,赋予研究机构充分自主权,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与市场相匹配、与国际相比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对于科技成果而言,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等。更加重视加强创新服务,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好战略规划、重大攻关、政策标准制定、评价评估体制改革、法治保障等方面,着力抓好营造环境、引导方向、提供服务等基础性公共性工作。同时,在创新创业氛围和各种政策优化上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上海科改“25条”的贯彻与落实,上海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考核督查、立法保障等方面作了具体部署,近期,市科委正牵头制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通过地方科技立法工作,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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