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季张颖
记者近日从第九届北外滩财富与文化论坛上获悉,2018年,上海金融市场成交总额1645万亿元,同比增长15%。截至2018年末,上海的持牌金融机构达到1605家,上海已成为世界上金融市场体系最为完善的城市之一。
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进入冲刺阶段,科创板注册制也正在加速推进,如何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并为之提供更优的营商环境,显得尤为重要。而其中,法治化营商环境自然离不开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其实,早在去年年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印发实施方案,推出上海法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19条工作举措。时隔一年余,成效如何?上海法院日前再推《上海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接下来又将有何进一步作为?
新类型案件“冒头”从严打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徐汇区吸引了申银万国总部,以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分支机构在此安家落户,金融机构总数在上海9个中心城区名列前茅。在蓬勃发展的金融市场大环境之下,一些新的金融交易模式应运而生,从而相应衍生出了一些新类型的金融案件。
2015年,上海徐汇法院受理并审结一起涉及经济适用房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诉称,曹某于2009年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同时约定若曹某不能按时还款超过一定期限,由被告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房屋进行回购。然而在此之后,曹某却不履行还款义务,建行徐汇支行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徐汇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房屋履行回购义务。
“这起案件涉及经济适用房购房人不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时,由相关机构对房屋的回购处理,不同于普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时在全市范围内尚属首例。”上海徐汇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嘉骏告诉记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起案件实际是借款人、出借人、回购人签订三方合同,约定借款人不如期还款达到一定条件,出借人有权要求回购人回购房产,并以受让款直接优先偿付贷款债务的回购条款,出借人按照借贷法律关系起诉,并要求回购人受让房产并代为清偿贷款的,应予以支持。
“这其实就是新类型金融案件的一种。我们在日常审判工作中也发现,部分机构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规则差异、产品嵌套等问题逐渐呈现,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尤其是一些互联网平台、民间理财机构等准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未受到有效监管,甚至存在从事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行为的可能性。”王嘉骏说。
对此,上海徐汇法院在做好金融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对一些机构可能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加强主动审查,同时,加强与区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坚决杜绝金融犯罪行为,保障区域金融市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多元处理“联合战”构建金融纠纷化解区域样本
为营造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上海徐汇法院一直致力于“练内功、借外力”,在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上做文章。
针对金融专业审判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上海徐汇法院每月定期开展金融专项业务学习,针对一些新型的交易模式衍生出新型法律关系的案件,及时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确定裁判标准,确保判决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同时依托司法改革大形势下的法官助理制度,组建了一支专业的金融审判队伍。
“面对金融案件与日俱增,案件案情日趋复杂的现状,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提高审判工作成效,同时有效防患、化解金融机构日常经营中的可控风险,我们分析总结了金融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多次牵头,通过联系区金融办等部门,召集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就金融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对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提出专项建议。法院还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金融机构存在的法律风险,积极撰写发送专项‘司法建议书’。”王嘉骏如此表示。
据悉,过去四年间,上海徐汇法院共计向辖区内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书”13份,其中向辖区内各大银行发送“司法建议书”8份,向证券机构、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送“司法建议书”各1份。王嘉骏坦言,“通过前期介入,各金融机构对日常经营中的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整改,对于我们而言,工作等于是跨前了一步,提前划了一道警示的红线,以司法护航区域金融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借好外力”方面,为提升金融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效率,上海徐汇法院还先后与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和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等行业组织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充分借助专业机构在预防和化解金融纠纷专业优势,努力构建金融纠纷化解的“区域样本”。
去年审结民商事案件52.8万件 服判息诉率超九成
其实,上海徐汇法院的“样本”只是上海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早在去年年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印发实施方案,推出上海法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19条工作举措。一年来,上海法院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2.8万件,服判息诉率达93.96%;审结各类合同纠纷34.8万件,对绝大多数案件认定合同有效;审结涉股权纠纷案件2481件;审理涉劳动就业纠纷案件1.2万件,切实维护了诚实守信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上海高院出台了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40条意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各项合法权益。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完善证据审查、损害赔偿、纠纷化解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在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方面,上海法院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全年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64件,正式立破申案件650件,为僵尸企业出清提供法治保障。积极促进有运营价值的困境企业成功重整,近两年审结的涉及有担保债权回收率案件经审理都重整成功,案件中有担保债权的清偿率均达到了100%,充分发挥了破产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
5个方面16项举措 将适时出台科创板相关意见
日前,上海高院又发布《实施方案2.0》)。该方案共列出5个方面16项举措,细化为27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记者了解到,未来上海法院将常态化公开司法绩效评估数据,并实现“完全无纸化”网上立案。上海法院将在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立常态化司法数据公开平台,定期、动态公开全市三级法院受理、审结、执结案件等相关数据,以及案件立案受理、缴费、庭审、裁判等诉讼流程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目前,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商事、金融、涉土地纠纷案件审判质效司法数据已先期试行公布。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授权北京、上海两市法院统筹立案登记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探索试行新的诉讼电子档案归档办法。
上海高院表示,今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以及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上海法院将通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进行电子归档,这就解决了以往电子诉讼材料无法归档的问题,真正实现了网上立案“完全无纸化”的目标。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
此外,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上海法院将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金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做好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设立相关工作的司法前瞻性研究,适时出台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2019年2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上海破产法庭,进一步提高上海破产审判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下一步,上海法院将强化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继续推进“执转破”工作,并加强破产重整机制探索、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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