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声音

调解在国际争端 解决中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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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徐慧

本报讯  3月22日,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的“一带一路”商业法律实践跨境研讨会在上政的中国—上合基地召开。与会专家提出,调解对“一带一路”的推进可以提供有效的争端解决方案,最能够配合争端双方发展长远的合作关系。

研讨会对“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投融资、风险管理、税务实践、运营建设、商业调解等问题进行讨论,与会专家共同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机构能力培养,以寻求公正、高效、快速解决“一带一路”的商业纠纷。

国际商事交易争端有一个特点就是一般会抗拒把争端交予对方法院审理这个案件,因为担心对方国家的法院会有偏见,或者不能公正处理争端。所以,在发展“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方案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发展非诉讼方式来解决这些跨国的商事争端,也要管理不同的争端解决的方式。

与会专家认为,调解对“一带一路”的推进可以提供有效的争端解决方案。当事人在调解中有非常大的自主权,同时调解中提供的资料是完全保密不可作为诉讼证据,相较于诉讼和仲裁,调解更省时,符合成本效益。最重要的是,调解的解决方案可以非常灵活,可以提供仲裁或诉讼无法提供的问题解决方案,最能够配合争端双方发展长远的合作关系。

目前调解最大的问题在于和解协议在国际上的执行力,但联合国大会已经通过了《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公约》,今年8月份就会开放给各个国家签署。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洛克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林朱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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