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碰擦后逃逸致对方受伤肇事男子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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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两车轻微碰擦的小交通事故,却由于一方企图逃逸,矛盾升级还造成了人员受伤,肇事者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赔偿近1.6万元的医疗费。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18年9月18日早晨,黄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某地段与秦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但并无人员伤亡。害怕赔偿的黄某欲驾车逃逸,张某为阻止黄某逃走用手拖拽黄某的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行驶数十米导致张某摔倒后头部受伤及腓骨骨折,黄某下车查看后又驾车继续逃逸,后于当日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认定黄某与秦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但因黄某事发后逃逸,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张某为治疗伤情住院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属于违法行为,张某作为事故对方车辆的乘员制止黄某逃逸,属于合理的“私力救济”,其行为并无不当。黄某驾车逃逸过程中导致张某受伤,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据此判决黄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5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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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 碰擦后逃逸致对方受伤肇事男子负全责 2019-04-03 2 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