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淘宝店主销售假冒MCM包

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 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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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超

本报讯  从箱包城购买假冒MCM品牌箱包,再通过淘宝网店低价销售,一年销售金额296万元,获利30余万。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判定被告人王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50万元。

2017年3月起,王某从自己所在城市的箱包城购买假冒MCM箱包,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在其开设的淘宝店上进行销售,短短一年,销售额达到296万元,利润超过30万元。2018年3月,陶某在王某淘宝店购买了MCM包袋发现有假,于是报案。几天后,民警在王某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价值1700元的假冒MCM品牌钥匙扣、钱包、手提包、双肩包等。

根据鉴定结果,公诉方认为王某的销售金额为296万余元,金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辩护人表示仅对报案人购买的一个箱包及从王某住处查扣的箱包进行鉴定,并未就其他更大量箱包进行鉴定,不能认定王某买卖的所有箱包都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次公安机关调取的淘宝网销售记录,每笔交易并未注明MCM品牌包袋,该份电子数据也没有淘宝网的说明及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认定王某的销售达290余万元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法院审理后查明,王某在本案中销售的均系假冒MCM注册商标的商品。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了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的交易记录,王某本人也确认该段时间网店销售的均为假冒MCM注册商标的商品,至案发的销售金额以网点交易记录为准;王某及辩护人无任何证据证明该销售金额中尚包含其他商品、MCM正品或虚假刷单交易额,因此应该认定本案中王某的销售金额为296万元。

最终,法院认定王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予处罚。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认定王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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