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张超
千里来沪,却不想女友恋上他人提出分手,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就在分手后不久,男子便在前女友住所坐实了她已与其他男子发生了实质性关系,濒临崩溃的男子冲动之下遂火烧女友出租屋。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认定男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女友提分手 崩溃
90后男子金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广东上班。2017年4月,金某结识魏女士,不久两人相恋,为了陪伴女友,金某毅然决定辞去工作从广东来到上海。据金某自述,自己跋涉千里的真心付出,换来的是女友的劈腿,女友背着他与第三人谈起了恋爱。“我很重视这段感情,为了她才从广东来到上海,物质和精神上都付出了很多,她这样做谁能受得了!”去年1月,魏女士正式提出与金某分手,金某多次挽留无果,两人矛盾越闹越深。
爱巢“易主”受刺激
去年2月,金某想见魏女士,便到楼下以归还被套为由请求见面,但魏女士拒绝开门,于是金某爬到窗户上察看房内情况,却意外发现魏女士和其他男子在一起。金某压抑着内心的怒火没有出声,默默跳下了窗台。
当天下午3点半,金某再度来到魏女士出租屋楼下,并沿窗翻入卧室,房间空无一人,当金某左顾右盼之际,意外在垃圾桶里发现一只用过的计生用品,无处发泄的他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书本和被子,而后顺着窗户离开了房间。担心火势过大,逃离的路上金某借用路人的手机先后拨打了两次报警电话,然而为时已晚。幸亏消防员及时赶到,火灾没有伤害到人,止步于魏女士的出租屋。
经鉴定,金某放火造成房间内大量物品及装潢被烧毁,损失面积53平方米,烧毁损失价值6万余元。第二天上午,金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放火罪 判刑3年半
“因为感情原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爸妈年龄都大了,我很自责,希望法庭能对我从轻处罚。”站在被告席上的金某低头忏悔,恳请法院对其宽大处理。
上海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处罚。鉴于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金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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