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人社认撤(2019)字第0015号
申请人:陈大明
伤亡人员:陈大明
身份证号码:511022196409293096
用人单位:上海剑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以杰
事故时间:2017年11月02日
申请人陈大明于2018年4月24日向我局就陈大明于2017年11月02日发生的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8年7月02日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现因出现新的证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撤销奉贤人社认(2018)字第1257号认定工伤认定书。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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