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跟不上教学进程退课 多次申请退费遭拒绝

本文字数:1477

(长按二维码可进入微信“法律服务”专属频道)

  投诉人:侯女士

投诉时间:3月26日

侯女士是一名边远地区的单亲妈妈,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让她欣慰的是,懂事的儿子前两年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大学。去年下半年,侯女士的儿子开始着手规划未来的职业生涯,在听信了网上认识的一个介绍人关于职业前景的规划后,准备接受一家财经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缴纳了学费近6万元。

尽管侯女士家的经济情况并不算好,但为了孩子的前途,有些犹豫的她还是向亲戚借钱全额付了学费。当时介绍人告知,如果听不懂课程学校可以退返学费,但要扣除20%的违约金。侯女士的孩子在学习了一个月后,感觉完全跟不上教学进程,实在太费劲,于是向老师提出不再上课,要求退学费。最初老师告知,听了一个月的课,需要扣除部分学费,侯女士及其儿子对此表示认同,同时也认可合同上规定的20%违约金。

侯女士的儿子找到学管老师沟通退费退学一事,但老师随后让培训机构客服与他联系。客服刚开始说不能退款,除非有特殊情况。侯女士的儿子向对方讲诉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并将相关证明发给对方。经过几次沟通,客服又改变说法,称申请了几次退款但未予批准,只能要么找其他学生转让课时,或者暂时冻结以后再学。

培训学校不肯退学费的行为让侯女士无法接受,无奈之下向本报投诉。

◆记者连线

记者接到投诉后,打通了该培训机构的客服电话,并将侯女士儿子的情况和诉求告知了客服。

记者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如有一方提出非本协议规定导致的课程终止,事实违约方除需承担已开通(或已提供)服务的相应费用外,还须给予守约方违约金补偿,违约金补偿金额参照国家及上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购买课程全部费用的20%比例执行”,这就意味着即使侯女士儿子退课行为违反了相关约定,只要按协议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培训机构就应该退返剩余的学费。该客户随后查验了相关信息,承认侯女士儿子此前提起过退款申请,但一些具体情况还需要向带教老师核实,并承诺两到三个工作日内会给予回复。

当天下午,该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联系了侯女士的儿子,并提出了两个建议。或者是让他转让其他课程,然后再帮他申请差价退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和已经上过课的费用,再退还剩余学费。侯女士的儿子选择了直接退费,并与该培训机构签订了退款协议。十天后,收到了4万余元的退款。

◆律师说法

培训课程未读完,培训机构是否必须退返合理的学费?消费者在参加此类培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在双方的协议对于解约与退费事宜已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培训机构在扣除已产生的学费与违约金后,应向消费者退还剩余的款项。

“消费者所支付的学费是涵盖整个课程的,现在消费者中途提出退课,明确表示不再参加后续的课程培训,确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但培训机构也应向消费者退还未参加课程部分的学费。”金玮律师表示,培训机构以消费者违约在先为由拒绝退还部分合理学费的做法并不合法,更不合理,消费者可以合理维权。

金玮律师坦言,因系消费者违约,所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合法权益也应得到尊重与维护。就此其实也是对消费者有所警示,作出消费决定前应审慎考虑,切勿盲目,避免因“后悔”而承担违约金等费用支出。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报名参加培训机构的课程时,应对所涉的课程内容作充分的了解,看是否符合与匹配自身的需求,而非盲目报名参加;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负担能力,并非所有昂贵的课程都是适合的;在签订合同时,也要充分注意合同条款的约定,拒绝“霸王条款”。  记者  金勇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跟不上教学进程退课 多次申请退费遭拒绝 2019-05-07 2 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