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全市首创!未成年人检察有了“公益诉讼观察员”

由教师担任 青浦检察院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

本文字数:438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余莉

本报讯  聘任学校老师担任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下简称“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探索提出“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概念,并对其工作职责、提供线索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予以明确。据悉,这在上海检察系统系首创。

近日,有位“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线索:上海某机构在开展亲子活动时使用过期果酱。青浦检察院立即开展诉前调查,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此外,该院针对某学校食堂非法使用甲醇燃料等事件,向该区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经收到对方的整改回复。

据了解,青浦检察院结合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活动,反向聘任对口学校的联络教师为该院“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通过双向聘任,进一步促进了检校合作,延伸了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由该区各学校教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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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3 全市首创!未成年人检察有了“公益诉讼观察员” 2019-05-10 2 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