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普陀区人大启动“居委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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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刘志成

本报讯  日前,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会议指出,开展执法检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找准问题,整改提升;要坚持联动和互动,凝聚合力、助推共治。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居委会“减负增能”、为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提供智慧和力量。

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普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公安分局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相关情况,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围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等开展询问。

会上,有代表提出,目前居委会处理行政事务压力较大,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居民区社工队伍培养力度仍需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条例》施行效果。

对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积极作了回应,表示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推动居委会“减负增能”;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和对业委会工作的有效指导,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完善社工培养与激励机制,为居委会充分发挥作用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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