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硕洋
本报讯 一起案件中的申请人在另一起案件中却是被执行人?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办案时发现案件的申请人竟同时是另一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两法院共同协作,将款项执行到位,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
2018年1月,某化妆品公司因劳动合同纠纷将张某诉至徐汇法院。法官在证据调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有可疑行为。在法官的询问下,张某交代自己是本市另一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后经徐汇法院审理,判决化妆品公司向张某支付工资等款项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化妆品公司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化妆品公司支付掉全部执行款后,针对该笔执行款将用于支付另案被执行款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约谈了张某,并且对其之前企图逃避执行的态度进行了训诫。
近日,两法院执行局对接后,另案的申请人已收到这笔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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