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权威曝光

挂失的旧身份证竟仍能正常使用

专家建议应加快推动身份证挂失信息的社会共享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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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花200元-500元收购来的身份证就能帮诈骗团伙收取、洗白上百万元诈骗赃款;随意借出身份证竟会惹来涉案千万元官司……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联合福建厦门警方打掉一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通过收购来的身份证伪装身份行骗,用这些身份证办理大量银行卡,用来收取被诈骗人的钱财、洗白诈骗“黑金”。

居民身份证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重要身份证件。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全国每年都有大量居民身份证遗失,其中部分被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进行黑色交易,甚至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当公民挂失身份证时,只有少数应用场景能识别是已挂失证件,比如公安机关核验、金融系统办理业务等。如果本人持已经挂失的旧证去乘坐火车、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身份证“挂失”成为摆设,这一漏洞给身份证黑色交易提供了可能。

身份证黑色交易暴露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身份证相关制度体系待完善以及网络交易难监管等问题。专家建议,加快推动身份证挂失信息的社会共享进程,提升身份证科技含量,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小小身份证成为诈骗团伙大“帮凶”

今年2月,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联合福建厦门警方成功打掉一买卖身份证信息违法犯罪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上百套身份证和银行卡。

经调查,从2018年12月起,该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军、任某等人通过网络联系到境外一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对方主要收购身份证信息和以此办理的银行卡,要求银行卡必须在3个月内真实有效,每套证件刨除成本纯利800元以上。因为这一生意比简单买卖身份证信息利润还要高,于是罗某军等人开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瞄准进城务工人员群体收购身份证,向该团伙大量提供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

罗某军等人大多利用老乡关系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收购身份证,对外称之为“借”,给务工者的钱称为感谢费。每收一张身份证他们会给予200-500元不等,约定使用期限3个月。罗某军等人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就收购了数百张身份证,获利5万多元。

然而,一张200-500元就能收来的身份证却能帮助诈骗团伙收取、洗白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诈骗“黑金”。公安部门查实,这一境外网络电信诈骗团伙一方面利用这些银行卡收取被诈骗人的钱,并把诈骗资金在大量银行卡间进行十分复杂的转进转出,试图“洗白”赃款,增加公安调查难度;另一方面利用真实的身份信息伪装自己,骗取被诈骗人的信任。失控后的小小一张身份证成为诈骗团伙大“帮凶”。

管理身份信息意识薄弱

采访中记者发现,严重忽视身份信息重要性给犯罪分子得以大量买卖身份信息提供了社会土壤。

“身份证放着也是放着,借给老乡还能得到几百块钱,多好的事情啊。”“就是借给他一下,回头我可以挂失补办,对我没啥损失。”“用下我的身份证能有多大事?”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李宁宁说,这些回答在警方对涉案外来务工人员的询问中大量出现。很多人都是在自身利益受损或引发严重后果后,才意识到身份信息妥善管理的重要性。

2016年,重庆巴南区李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曾供职的单位,没想到该单位用李某身份信息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价值千万元的9套房屋购买合同,约定违约金30多万元。因为李某原所在单位未能履约,李某被房地产企业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违约金。后来虽经法庭调解,李某与房地产企业达成共识化解了纠纷,但一不小心就官司缠身,才让李某认识到妥善保管身份证的重要性。

李宁宁说,除了上述随意借出身份证件的情况,现实生活中轻易泄露自己身份证信息的情况更为多见。比如在使用各种网络APP软件时轻易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在朋友圈“晒图”时把身份证也拍了进去,网络聊天中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发给对方……很多人对自身身份信息保护不够重视,给犯罪分子窃取个人信息留下了很大空间。

挂失后仍能正常使用

自1985年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身份证应用逐渐广泛,但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的加快发展,身份证丢失、被盗后被冒用的安全隐患逐渐显现,而这与公民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居民身份证相关制度体系待推进,以及网络监管存有空白等都有关系。

据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某派出所所长介绍,对于群众遗失身份证的案件,以前有强制要求,补办的话需要先登报说明挂失,“但是很多人嫌麻烦,觉得增加经济负担且耽误时间,所以现在都是直接来派出所补办,甚至丢失后不挂失、不补办,存在‘不用不补,用时再补’的做法。”

按照公安部规定,凡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到期或损坏已经换领新证的,其他原因已经换领新证的,原居民身份证均作为无效证件,将通过公安部信息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2015年11月,公安部专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提出,将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郑州大学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马闯博士表示,虽然公安部门已与铁路、民航、通信等管理部门互联,但未完全互通,跨部门间碎片化治理现象仍然存在,且很多场景不具备联网核查条件。

此外,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技术问题,我国现行二代居民身份证即使挂失,其电子芯片仍然可以识别,信息依然可用,登报声明也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免责声明,免除因他人冒用证件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当公民挂失身份证时,只有少数应用场景能识别是已挂失证件,比如公安机关核验、金融系统办理业务等。如果本人持有已经挂失的旧证去乘坐火车、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身份证“挂失”成为摆设,在网上,300元至350元即可买一张。

避免遗失身份证成为“隐形炸弹”

记者了解到,针对买卖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证等问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对打击身份证黑色交易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然而,尽管法律规范并不缺位,针对身份证的非法交易依然猖獗。想要彻底整治这一违法乱象,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减少买卖身份证情况的发生,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加快挂失申报信息系统社会共享进度。马闯认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在技术上,人证合一核验技术也已经成熟,但这些系统目前只与铁路、民航的数据对接,他建议,加快实现大范围社会用证单位与公安部门的数据对接工作,推动挂失信息的社会共享,方便用证单位迅速发现持证者是否存在冒用行为,尽可能减少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提升居民身份证科技含量。“被法人”“被注册”等问题经常是因为遗失身份证仍然可用的原因,专家建议提升身份证及相关系统的科技含量,例如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能够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信息无法读取,这样才能让身份证“挂失即失效”实至名归,并推广电子身份证的应用范围。

——提高用证单位人证一致的审核责任。专家认为,非法买卖、冒用身份证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在于相关用证单位没有完全落实人证的一致性比对,个人信息审核、验证不严谨,建议落实用证单位人证一致的审核责任,若发现其存在包庇犯罪分子冒用身份证的情况,应加大惩罚力度并予以社会公布,起到威慑作用。

——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身份证等失物招领工作。从事义务失物招领工作多年的杨金伟建议,可以培育、扶持并授权专业的社会力量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搭建跨行业、跨部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失物招领平台,收集、登记、保管、招领、上缴等事务性工作和失物招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数据的采集、整理、查询和共享等工作。

严惩戒、抓诚信维护身份信息安全

相关人士建议,有效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安全,当前亟待进一步加大对买卖个人身份信息行为惩戒力度,并从提高社会诚信建设水平入手,提高个人妥善管理自身身份信息的意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购买、出售居民身份证的,一经查出,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利用身份信息从事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案人员认为,目前在打击利用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中,对出卖本人身份信息的行为惩处力度不足,建议应加大依法惩戒力度。

重庆社科院研究员孙元明表示,售卖自己身份信息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也是严重失信的表现。现代社会身份证不仅是证明个人身份的一张卡片,同时也是个人信用背书的重要凭证。银行凭借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才会办理信贷业务、公司凭借身份信息才能开展相关经营业务。所以将自己身份证随意借出甚至卖出牟利,实际上等同于将自己的信用转让他人,不仅违法风险很高,而且自己的信用也将大打折扣。应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角度,将未尽到妥善管理身份信息造成他人利益受损的行为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不断提高居民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的意识。(综合自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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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权威曝光 B03 挂失的旧身份证竟仍能正常使用 2019-05-28 2 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