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社会

沪首份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显成效

9个月来42名罪错未成年人接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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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昨天,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的情况。记者获悉,自去年9月,该院联合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共同签订本市首份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以来,共作出保护处分决定42人,目前已有超30人经个性化观护帮教后已重返社会,制度成效得到初显。

去年6月8日,一则视频在微博上流传开。嘉定区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6名学生对一位14岁中学生实施殴打,引发社会关注。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因不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送往新春学校观护基地开展教育训诫、观护帮教及行为矫治。

嘉定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官王春丽告诉记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9月,嘉定检察院与区公安、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会签《嘉定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并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配合衔接的若干意见》,“携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记者获悉,2018年9月至今,嘉定检察院单独或联合各签约部门共作出保护处分决定42人。其中,针对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共14人,主要涉及打架斗殴、夜不归宿等行为;针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共12人,主要涉及进行偷窃、吸毒等严重危害社会,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16人,主要为盗窃行为,占43.8%,其他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针对上述保护处分对象,开展训诫教育42人,开展观护帮教31人,送工读学校29人,开展心理疏导9人,并对11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

而在办理罪错未成人案件的过程中,嘉定检察院还不忘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据悉,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在酒吧兼职、随意出入娱乐场所等现象,该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警示教育、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等针对性整改措施,获得高度重视,后文化执法、劳动执法等多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网吧、KTV、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非法招录未成年人等现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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