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随笔

并非闲话

由个园的竹子想到“竹林法则”

本文字数:1274

  石飞

个园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首批国家重点公园之一。其原为清代扬州盐商宅邸私家园林,它以遍植青竹而名,清乾隆朝高官刘凤诰所撰《个园记》记载:“园内池馆清幽,水木明瑟,并种竹万竿,故曰个园。”

来到个园,眼界大开,有些摸不到头脑。瞧那些竹子,挤挤挨挨,粗细不同,粗者对把多,细者如面杖,都挺拔阳刚,笔直向上。不管“老少”,几乎都一般高,及至接近顶部才生枝发叶。

老家谚语说,“人不在人眼下,树不在树底下。”意思是,大树遮罩下的小树不可能长大成材。事实也如此,但凡大树底下的小树,无不畸扭歪曲,瘠瘪枯弱。其原因很浅显,阳光、空气、雨露、水肥等等资源都被大树抢夺和垄断了,小树当然只能苟延残喘,以致被欺讹枯毙。而这些竹子,高达十几米,身旁新生的小竹子怎么能长起来呢?

回宁后,我把郁积于心的谜团投给一位大学中文教授。他解释说,“竹”字是两个“个”字组成的,所以它们都长一般高,说罢自己啧啦一笑。此论不过调侃而已,当然不足为据。何况,“个”字的繁体写法,是“人”傍加“固”。为了弄清竹林的生长秘密,我专门去图书馆查阅了相关资料,终于真相大白,原来竹子有其独特的生殖繁衍“法则”。“竹林法则”可是与“丛林法则”针锋相对的。“丛林法则”残酷无情,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竹林法则”,情义至上,稚弱优先,公平竞争。

竹子是世界上生长速度最快的植物,从笋芽出土,40余天就能长一、二十米高。最旺长阶段,每天可以6英尺的速度向上猛窜,直至与周围的“前辈”齐肩、能够与之平等分享阳光雨露方才停止。因为在新竹的生长期内,周围方圆10多米以内的老竹要“礼让新生”,只能望天兴叹,眼睁睁地干看着新竹以资源垄断的方式独自飚拔,新竹生长期结束以后,周围的老竹子才能恢复生长权利。“竹林法则”严格约束强者利用优势控制和垄断资源、阻止和扼杀幼弱者,要让幼弱者也具备了同等的竞争能力以后,再开始竞争。

现实社会所缺乏的,正是“竹林精神”和“竹林法则”。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突飞猛进,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宏观和微观政策的调控不当不力,致使在第一次分配中,一部分人靠非法致富,一些行业靠垄断致富,国家公职人员靠不规范分配致富,少数官员靠以权谋私致富,等等,加之“丛林法则”盛行,弱肉强食,富者更富,穷者更穷,两级分化日益严重。这种情况若不有效遏制,势必影响社会稳定。邓小平生前曾严重警告:“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

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竹林法则”很值得借鉴。那就是,加大对强势群体收入的约束和抑制,增加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救助。譬如,对先富起来的群体加大所得税征收、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等“抑富”税种,强化对下岗失业再就业者和新参加工作人员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公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加大“红利”征收,对新兴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要给予政策倾斜,等等。总之,要营造一个类似于“竹林世界”那样的“助幼扶弱、平等竞争、友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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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随笔 B07 由个园的竹子想到“竹林法则” 2019-06-11 2 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