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空置房物业费引发纠纷 律师:可考虑给予一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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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峡导报》报道,买套公寓,还没交房就要交物业费?买了别墅3年没住,要交10万多元物业费?

记者了解到,厦门不少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经历,买了房并未立即装修入住,或是长期在外,导致房屋空置。这种情况下,有的空置房业主认为,自己并未入住,也没享受到物业服务,因此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

那么,空置房的物业费该不该全额缴交呢?

遭遇

3年没住物业费10万

近日,五缘湾一小区的别墅业主黄先生因房子空置引发一场物业费纠纷。

原来,黄先生于三年前购置了位于五缘湾的一栋两层楼的别墅。当年办理完交房手续后,他就带着老婆孩子去了美国定居。

黄先生不止一处房产,所以这栋别墅也并不急于装修,“我们每年回来一两趟,都会过来看看”。因为没有装修入住,黄先生在2016年收到物业费缴费通知后,提出了质疑。

“一平方米5块5左右,我这个别墅400平方米,一个月就是2000多元,加上什么公摊水电公维金,每月快要3000元。”他算了一笔账,以空置3年来算,36个月×3000元=108000元。也就是说,房子空置三年,他也要付出10万余元。

黄先生说,自己并未入住,别墅院子内杂草丛生,铁门被撬,房子被人当成垃圾场。“他们管理不善,我的物业费更应该少收。”与物业交涉无果,这3年,他只支付了一半的物业费。

不过,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说:“不管你住不住,我们的物业工作还是要做的,如果不交,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

律师

空置房物业费应打折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表示:就空置房物业费打折问题,个人认为应该给予一定的折扣。

由于业主并未实际居住,不会用到大厅、消防通道、走廊和电梯或者小区绿化、道路和公共活动空间,也不会对小区绿化、道路和公共活动空间造成损耗。如果还要承担全额的物业管理费,一定程度上缺乏公平。

苏州等地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做法,厦门能否借鉴?我认为,这些已经出台规定的城市的经验,值得借鉴。

厦门市作为经济特区,拥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可以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规定,对空置房如何收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折扣,出台具体的细则。相信此举有利于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在情理和法理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协会:

未入住也要依法缴费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主任童海平表示: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服务,物业处理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区域,不会因为个别房子空置,减少多少工作量。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厦门目前的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即使没有入住的小区业主,也要依法缴交物业费。而且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写字楼和住宅还因为空置,给物业增加了工作量。因为,有的空置房的业主会委托物业帮忙定期打开门窗清扫,定期上门巡查,防止门窗被窃。这些情况下,不但没有减少物业的工作量,还增加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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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空置房物业费引发纠纷 律师:可考虑给予一定折扣 2019-06-17 2 2019年06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