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权瑾 姚新亮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9年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2018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为225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行业复合增速在20%左右。
随着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的问题、风险也在不断暴露。因此相关的监管部门及协会已经开始发布相应的监管规则以及自律规则。
2019年5月24日,上海租赁行业协会发布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自律公约》(以下称“《汽车租赁公约》”),对于会员单位开展汽车租赁业务进行了规定。同时,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三类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下称“《三类机构监管意见》”)。
笔者根据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投诉问题以及《三类机构监管意见》、《汽车租赁公约》的规定,并结合为客户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总结的经验就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合规经营及风险应对提供一些法律建议。
主要模式
笔者整理网络投诉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投诉主要针对乘用车领域,因此本文将主要探讨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经营的问题。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根据不同的分类角度存在不同的模式。笔者主要从融资租赁模式、用途、购车方式进行介绍:
首先是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在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中,也同样存在直租和售后回租两大类。
汽车直租业务,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汽车品牌、型号等的选择向汽车生产商或销售商(如4S店)购买汽车,并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业务。其基本的交易结构如下:
汽车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的车辆出卖给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资金(出卖价款),再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车辆。
其次是购车用途。
直租类融资租赁业务中,根据承租人的购车用途,分为自用及商用。目前常见的商用融资租赁业务为网约车业务。
网约车业务中,承租人即网约车司机向网约车平台申请后,可以用自有车辆开展网约车业务,也可以向网约车平台采购或租赁汽车开展网约车业务。而网约车平台往往也以其关联或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为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通过以租代购等形式向网约车司机提供车辆。
再次是购车方式。
直租业务中,根据承租人的选车或者购车的方式主要分为线下模式和线上模式。其中:
线下模式,常见是融资租赁公司与4S店合作,为至4S店购车的用户提供分期购车服务。
线上模式,主要为互联网购车平台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买车服务。线上模式往往需要依赖4S店等用于线下看车、确认融资租赁方案、提车等,而相关的协议签署、还款等一般通过线上完成。
主要投诉及问题
笔者梳理了“21CN-聚投诉”平台关于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投诉,主要投诉的问题集中在如下方面:
1、性质上存在误导。
投诉首先集中在承租人认为分期付款系贷款而不知其实质为融资租赁,存在合同欺诈或者“套路贷”。
主要表现为:(1)消费者买车时认为分期付款就是贷款,并不知道实质为融资租赁,相关人员在合同签订时并未明确告知或者强调;(2)业务人员在向消费者介绍业务时,直接告知消费者为贷款,并未告知实质是融资租赁。
汽车抵押贷款业务中,一般汽车的所有权在购车人名下,贷款人享有抵押权;而融资租赁业务中,合同约定的汽车所有权归属于租赁公司,而且往往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当然也有租赁公司登记为抵押权人的情形(常见于售后回租模式)。
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和融资租赁中,抵押权人以及出租人对于汽车所享有的权利存在差异,在违约后租赁物的处置方式也不一样。贷款发生逾期,需要通过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抵押权人不能直接拖车;而融资租赁业务,基于租赁公司为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拖回车辆。
普通消费者由于对融资租赁业务不了解,因此投诉时往往认为租赁公司随意拖车构成“套路贷”。
费用构成不明晰
直租类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中,汽车买卖往往涉及到裸车价、押金、首付款、车辆购置税、保险、本金(即融资金额)、利息、GPS安装费用、管理费以及其他在购车时承租人缴纳的款项。而前述费用由于收取的主体、金额等不一致、不明晰,承租人往往没办法将前述款项一一对应。
成本或违约金过高
关于综合资金成本(利率)、违约金的投诉也比较多,如本身设定利率、违约金等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设定高额拖车费、提前还款需要支付高额的提前还款手续费等。
笔者认为承租人投诉综合资金成本及违约金过高主要原因包括:(1)承租人对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金额或计算方式的认知与租赁公司存在差异,租赁公司未明确告知;(2)部分租赁公司设定的利率、提前还款手续费、逾期违约金等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3)部分机构通过首付款、其他费用(如GPS、拖车费等)或合作方收费(如4S店收取管理费用)等规避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导致承租人认为收取利息及其他费用过高。
其他问题
除前述较为突出的问题外,还存在如下一些投诉:
(1)不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
(2)不提供有效的票据,或者提供的票据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
(3)保险赔偿金、押金等退还不及时;
(4)违约情形未在合同签署时明确告知承租人;
(5)违规催收,如在催收过程中存在威胁、恐吓承租人等情形。
合规建议
《汽车租赁公约》对于前述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都作了具体规定。笔者结合投诉的问题及《汽车租赁公约》等规定,为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如下合规的建议:
1、应明确告知承租人业务实质为融资租赁业务。
《汽车租赁公约》第6条规定了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从事贷款业务,包括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等;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以贷款名义进行宣传。第9条规定了融资租赁公司应通过有效的方式应当告知承租人融资租赁业务与汽车贷款区别、融资金额构成及金额、月还款金额及日期、所有权归属等。
具体而言,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时,(1)坚持合规经营,不从事任何贷款业务。(2)明确告知承租人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在向承租人介绍业务时以及在融资租赁合同、产品宣传资料、APP平台页面中避免出现“贷”、“贷款”等带有误导性质的语言表述。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对于公司业务人员及合作方(如4S店)做好培训。
2、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告知借款人融资租赁合同主要事项。
《汽车租赁公约》规定了通过书面、录音、录像等方式告知融资租赁的主要事项。
笔者认为,开展汽车租赁业务应当与承租人签署书面合同,合同文本应当清晰,且上述事项应通过特殊字体、加粗等醒目方式提醒承租人。
线下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可以通过重点标注向承租人释明上述事项;线上签订合同可以通过弹窗等方式提醒承租人。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应当逐步建立录音、录像机制。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事项包括各项费用的构成、融资金额及利息计算、租赁期间汽车所有权归属、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租赁物处置、承租人主要义务、融资租赁公司免责条款等。
其中关于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处置措施应当特别向承租人明示。
3、成本和违约金设定遵守规定。
《三类机构监管意见》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典当行三类机构“不得超过有关行业监管制度规定的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利息;相关行业监管制度没有具体规定的,向客户收取费用、利息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相关规定”。
《汽车租赁公约》第11条规定了“客户实际承担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客户逾期后收取的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不得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该规定对于逾期后其他费用(如处置费用)是否纳入逾期赔偿金、违约金中没有明确规定,仅在第14条规定“不得收取畸高处置费用”。
笔者认为,后续出台的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不排除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综合资金成本、逾期违约金等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时,对于其他费用的计算、标准也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
针对前述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时:(1)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应当是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且必要的,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相关规定或者其他新出台监管规则的规定,避免通过其他费用或者通过合作方收取费用变相抬高综合资金成本、逾期违约金等,合理设定处置费用等其他必要费用;(2)融资租赁相关的融资金额、违约金等计算基准应当合理。(3)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在与合作方的相关协议中禁止合作方向承租人收取除必要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此,《汽车租赁公约》第10条也作了规定,“会员单位应引导第三方合作公司合理收费,避免出现收取高额服务费、无正规票据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租赁物及合同交付。
直租类融资租赁业务中,汽车交付往往是通过线下4S店完成。笔者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应当要求4S店做好汽车交付,并将承租人签署的车辆交接清单同步向其提供。对于线下签署的合同,在车辆交接清单中,可以增加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票据原件交付的内容,以便于后期融资租赁公司举证已向承租人交付了合同;对于线上签订的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查询、下载合同功能。
5、承租人的范围。
《汽车租赁公约》第7条规定“不得向在校学生等缺乏必要偿付能力的客户群体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由于上海租赁行业协会的融资租赁会员单位不得向在校学生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因此,会员单位在风控审核中需要增加是否为在校学生的风控维度。
6、合法合规催收及处置。
《汽车租赁公约》第12条至第14条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催收作了详细的规定:
(1)融资租赁公司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对逾期承租人进行催收时应当合法合规,不得出现威胁、辱骂、恐吓承租人等违规催收甚至犯罪的情形;(2)所采取处置措施应当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同时,如笔者在第2部分“明确告知借款人融资租赁合同主要事项”中建议,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处置措施应当向匹配对应且必要。(3)保护承租人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买卖、泄露、展示承租人个人信息。另外,融资租赁公司也要做好客诉处理,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