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陈渊明
本报讯 日前,宝山公安分局通河新村派出所根据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成功劝阻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6月16日17时许,通河新村派出所民警老余赶往通河六村某居民家中。原来,他刚刚接到出警指令,辖区内一位居民可能正在和骗子通话。当老余赶到时,开门的包女士却是一脸蒙圈。包女士是贵州人,当天下午,她先接到“贵州兴义县公安局”打来的电话,称有人盗用她的身份信息在当地招商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在湖南长沙诈骗他人256万余元,希望她能配合“湖南警方”的调查。由于是老家打来的电话,所以包女士没有怀疑。
很快,一名自称周某某的“民警”接待了包女士,并让包女士添加其为QQ好友。对方还将自己的“警官证”发送给包女士,要求包女士缴纳保证金,不然就通知“上海警方”上门抓人。就在包女士半信半疑之时,她又接到一个021开头,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电话,要求包女士务必配合“长沙警方”调查,不然将会对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周某某再次通过QQ与包女士进行了长时间的语音通话,要求她尽快将银行内的存款取出,并转入“警方”提供的安全账户。对方要求包女士准备两套换洗衣物,并发了一份“检察院签发的拘捕令和财产冻结命令”,声称“上海警方”立即就会上门“逮捕”她。
就在包女士惊疑不定之时,派出所民警老余正好上楼敲门,包女士硬着头皮开了门。在得知包女士还没有汇款后,民警老余也松了口气。经过老余的劝说,包女士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差点被骗子骗走了10余万元存款。
【民警说法】
办案民警表示,以本案为例,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其实是电信诈骗案件中的常用手段之一。骗子往往会以被害人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并已涉嫌洗钱、诈骗、拐卖儿童等犯罪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保证金或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等方式配合“调查”,而他们的真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钱。因此,市民朋友在接到类似的电话时要坚决不予理会,并第一时间通知家人和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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