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居民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还不配合要求其整改的执法队员,拒绝当场改正违法行为。7月1日,杨浦区城管依法开出了该区首张生活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当日上午,杨浦城管以突击检查的形式,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中午12时多,执法队员在双辽支路某小区内巡查时,发现一居民把一塑料袋包装的垃圾投放入湿垃圾桶中,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执法队员随即上前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但是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小题大做,表示也有其他人不规范分类,并不只是他一个,因此不配合执法,拒绝当场改正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遂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当场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还向当事人发放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当事人表示会吸取教训。处置过程中,周边的居民也纷纷表示,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大家应该支持配合城管工作。
截至当天中午,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控江四村、凤城三村、杨浦公寓及翔殷路、延吉东路的部分商户等处进行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对少数未按要求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要求责令整改,商户都能积极配合。其间,共检查小区74个、企事业单位19个、商家71个、个人或其它公共区域77个,开出1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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