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慧
6月29日,第二届上海合作组织法治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合基地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共同主办。与会专家建议,在现有的欧亚经济联盟的大背景下,首先要解决各成员国现行刑事立法的协调统一问题。
评析国别法治年度报告
在“上合组织国家法治发展”议题探讨环节,与会专家们分享了对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2018年度的法治建设评述报告,分别对这些国家2018年的法治建设情况作了介绍。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安全、外交等各个领域,每年都出现大量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加强反腐、反恐、信息安全、司法改革等重要领域的司法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评议人表示,我国与这些国家地缘相邻,又都属于上合组织成员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比较和借鉴的问题。
各国刑事立法需协调统一
在“上合组织区域反恐立法与犯罪应对”议题研讨时,河南大学中俄比较法中心主任庞冬梅教授表示,在现有的欧亚经济联盟的大背景下,首先要解决各成员国现行刑事立法的协调统一问题。
上海政法学院的周松青教授则从网络恐怖主义的概念说起,他认为网络空间是国家新的“领土”,对网络恐怖主义的防控与治理极为重要,网络将成为反恐的新战场。
评议人表示,欧亚经济联盟一方面在构建经济一体化的区域,弱化走私犯罪、海关领域犯罪的存在基础,另外一个方面,各个成员国并没有对自己的刑法做出应有的修正,仍然有赖于各个主权国家的基础形成的刑法来界定走私犯罪和海关领域犯罪。在此情况下,当我们的经济形态和社会关系发生变化的时候,各个主权国家为基础形成的刑事法的规定如何发展,以迎合社会的发展需求,这是一个很重大的课题。
重视法律风险防控
“上合组织法律服务与投资便利化”议题环节中,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朱南平以《“一带一路”项目在上合组织国家实施的法律风险防控》为题,分享了他的观点。他表示,从已有的实践来看,“一带一路”跨境投资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是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这种法律风险是各国立法的差异和对接沟通不畅导致的,对此,我们既需要对国内外现有法律制度进行调查梳理,据此作出长远规划,还需要从现实角度出发,根据具体情况,从法律实务、法律评估和法律风险控制的具体操作上建立可执行的安全化程序。
上政的宋俊荣副教授结合美国承认执行ICSID仲裁裁决后在立法和司法实践方面的得失,建议我国完善有关国家豁免的规定。
评议人表示,要加强上合组织法律公共产品的供给与输出,有效提高上合组织法律服务能力;充分理解与认识上合区域涉外投资法律风险的表现,做好成员国法律信息跟踪研究。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期望来自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在本届论坛上为新时代上合组织法律研究贡献扎实的观点和建议。
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志华教授回顾了上合组织成立的背景以及中国发挥的重要作用,请各位与会专家提出中国的看法、意见,为上合组织法治建设做出中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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