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峰
“我父母生了你,但你不是浦家的人,没有继承权!”2018年9月11日,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法庭上,镇江男子浦国文指着旁边的朱凤英说道。站在法庭上的两人火药味颇重,然而谁能想到,浦国文和朱凤英虽然姓氏不同,但二人却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妹。为什么亲兄妹姓氏不同?为什么亲兄妹会对簿公堂?
事情要追溯到60年前,浦国文和朱凤英的父母因为贫困,将出生不久的朱凤英送养他人。多年以后,两人的母亲张淑芬已不在人世,父亲浦宗庆与失散的骨肉朱凤英重聚,度过了生命的最后阶段。然而,谁能想到,团聚之后,兄妹俩却拉开了一场夺房大战……
老父亲找回亲骨肉
2013年9月15日,浦宗庆老人接到一个邮政专递,寄件单位是江苏省人民医院,他边打开边自言自语道:“这次但愿没有认错人。”当他看见报告单上写着“……父系可能性为99.999%”的字样时,顷刻泪流满面,颤颤巍巍晃到悬挂老伴遗像的卧室,仰着头自言自语:“老伴,终于找回了小女儿啦,你安心地在那边等着我!”
时年83岁的浦宗庆,家住江苏省镇江市,老伴张淑芬已于2008年去世。临终前,张淑芬嘱咐浦宗庆和儿孙们说:“想办法把小玲找回来呀,记住,她的后脖上有一块胎记。”这年,大儿子浦国文已经57岁,孙子浦林刚刚结婚,外孙女赵玲正读大三。让张淑芬咽气前仍然牵肠挂肚的是,浦宗庆夫妻还有一个小女儿,取名浦玲,8个月大时就被送给别人收养。
1959年2月,浦玲呱呱落地。正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人孩子吃不饱,面对多出的一张小嘴,浦宗庆眉头紧锁,“往后怎么过啊,要不送给别人养吧!”张淑芬不同意,浦宗庆便不再言语。
当年8月,5岁的大儿子浦国文突然患病,当地的医生束手无策,浦宗庆四处借债,远赴北京、上海等地,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才保住了儿子的性命,也欠下了不小的债务。一家五口全靠浦宗庆的工资,还要赡养在乡下的老人,浦宗庆再次动起了送养浦玲的心思。“不行,要送也送二女儿小静,我舍不得这个小不点。”张淑芬无可奈何作了让步。
浦宗庆通过别人找来领养人时,3岁的浦静大哭大闹怎么也不肯离开,对方改变主意要领走浦玲,浦宗庆狠下心肠,不顾妻子的拼命抵抗,从她怀里硬生生夺走了才8个多月的小女儿,立下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字据。事实上,浦宗庆连对方是哪里人也不知道。
时光攸忽而过,浦家的变化翻天覆地。浦国文、浦静有了不错的工作,分别婚嫁生了子女。孙子和外孙女出生后,分别取名浦林和赵玲,以寄托老两口对小女儿的思念。浦宗庆夫妇在镇江郊区自建的私房有400多平方米。独居在空旷的大房子里,张淑芬越发想念送养的小女儿,有时她还责怪浦宗庆狠心。
日子好过了以后,浦宗庆夫妇也曾四处打听浦玲的下落,但时过境迁,当年的介绍人无从取得联系,送养的小女儿如断线的风筝,没有任何信息。这期间,二女儿浦静在45岁时病故,张淑芬更是心心念念想着小女儿浦玲。
2008年6月,张淑芬被检查出晚期肺癌,医生断言她活不过一年。她拒绝化疗,对全家老小说:“我得的是绝症,不如把看病吃药的钱省下来,找回玲玲。”大家执拗不过,四处联系报纸杂志,刊登认亲启事,在半年多的时间内,相继有三个岁数相仿的妇女前来认亲,有两个没有与浦家的人一丁点相似之处,一个貌似已故去的二女儿浦静。见了面后,病入膏肓的张淑芬顿时精神焕发。浦宗庆本打算不管是谁,也要当作玲玲认下她,但对方真心寻亲,坚持做亲子关系检测,结果被排除了血缘遗传,张淑芬陷入了绝望,卧床不起。
2009年11月,在小女儿被送养50年之际,张淑芬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她的临终遗言成了浦宗庆的执念。无奈儿子浦国文对寻找小妹不积极,浦宗庆只得嘱托孙子浦林和外孙女赵玲协助寻找。
浦国文当面答应,在背后却给儿子浦林、外甥女赵玲泼冷水,浦林退出,赵玲却不愿按照舅舅和自己父亲赵大勇的意思办,她在网络上发帖,还加入各种寻亲QQ群,摸排线索。2013年春节后,赵玲在一个寻亲QQ群获得线索,家住江苏省盐城市的朱凤英女士,与发在网上的浦静外貌神似,也与赵玲提供的其他信息基本相符。朱凤英的儿子陈葳正在帮母亲四处寻找生身父母。
在赵玲和陈葳的安排下,2013年7月,浦宗庆与朱凤英见了面,凭直觉,浦宗庆认定她就是小女儿浦玲。于是,浦宗庆与朱凤英专程去南京市一家医院做了亲子鉴定。拿到亲子鉴定报告后,浦宗庆立即通知儿子去饭店订几桌酒席,通知亲朋好友当众认亲。
公证遗嘱赠财产
朱凤英一生坎坷。当年接走她的人,是家住江苏邗江的朱建设、高玉兰夫妇。1959年,他们结婚已七八年,双双过了30岁的年龄,仍没有子女,动起了收养孩子的念头。到了朱家后,浦玲改名为朱凤英,朱建设夫妇起初对她视若掌上明珠。但她刚上小学那年,养母高玉兰意外地有了身孕。
自从有了弟弟后,朱凤英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一天,她无意间听到父母的对话,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她对亲生父母又气又恨。
朱凤英22岁时出嫁到江苏省盐城市,先后生育了一女一儿。2001年,丈夫从脚手架上摔下,后脑着地当场死亡。女儿已经结婚,超生的小儿子陈葳才10岁。日子过得比较辛苦。得知小女儿的遭遇,浦宗庆泣不成声:“玲玲,你受苦了……”
2013年国庆长假,浦宗庆在镇江的饭店摆了酒席,浦宗庆当众宣布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小女儿浦玲,他告诉大家:“朱凤英的养父母都已经过世,我们记着人家的好,就不改姓了,但她也是浦家的人。”
认了亲后,浦国文对朱凤英的态度不冷不热,他要求浦宗庆立个遗嘱,写明400多平方米的房产将来由自己和侄女赵玲继承。浦宗庆当场对儿子呵斥,父亲还指责儿子“为富不仁”,他的经济条件那么好,何必在乎家里的房产。次年春节起,浦宗庆去盐城市的女儿朱凤英家里生活,得到女儿的悉心照顾,外孙陈葳也对他问寒问暖。风烛残年,浦宗庆在小女儿家重享天伦之乐,他已没有遗憾。
2016年3月,浦宗庆在镇江的房子拆迁。此时,他有病在身,行动不便。浦国文赶到盐城让父亲出具委托书,由他代办。浦宗庆再三关照说:“安置的房子一定要登记在我的名下,以后再做安排。”浦国文虽心中不快,还是通过公证出具了委托书。
2017年5月,浦宗庆持原宅基地土地证副本及拆迁协议在盐城一家公证处立下遗嘱,内容为“本人配偶张淑芬,已去世9年,我未再婚,我们共生育子女三人,儿子浦国文、女儿浦静和朱凤英(浦玲)。我的房子已经拆迁,安置的房产在我百年之后留给女儿朱凤英(浦玲)继承,其他人不得相争……
2017年8月,浦宗庆在盐城朱凤英家去世。半个月后,浦国文等人带回父亲的骨灰到镇江与张淑芬合葬。不久,朱凤英拿出公证遗嘱,当着亲戚的面要求继承财产,浦国文大骂朱凤英蓄谋已久,声称房子还没有安置,以后再说。
事实上,浦国文已经拿到了新城花园的一套多层住宅和两套高层安置房。为了不让财产旁落,他以起诉侄女赵玲的方式,变更房产权属,赵大勇作为赵玲的代理人参与。由于手续齐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产权进行了变更,并迅速变卖了两套高层住宅。
被送养人可否继承
多次协商无果,朱凤英一纸诉状将浦国文、赵大勇告到了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她要求确认自己对拆迁安置的新城花园3套房中张淑芬的产权份额享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对浦宗庆的产权份额享有全部的继承权。
接到朱凤英的起诉状副本后,浦国文立即与赵大勇商量对策,他们对照了浦林从网上搜索的法律条款,确信朱凤英不是法定继承人。
2018年6月15日,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第一次开庭。出乎浦国文的意料,朱凤英为了证明她向浦国文主张过遗嘱继承,请父亲的两个弟弟专程从上海赶来,出庭做了证人。他们当庭证实,在浦宗庆的葬礼上,浦国文和朱凤英曾为继承的事发生争吵。浦宗庆在江苏无锡市的妹妹也作证说,大哥葬礼结束一个多月后,她还接受过朱凤英的委托,帮忙在兄妹之间斡旋,协商继承房产,并与浦国文电话沟通过。
庭审期间,朱凤英向法院提出,浦国文、赵大勇将新城花园的高层住宅以低价出售,明显恶意串通,要求对出售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她申请,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于2017年11月25日时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经评估,出卖的新城花园两套高层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6800元,市场价值总额为107万元。多层房屋评估价值63万元,朱凤英和浦国文、赵大勇均对评估的价值没有异议。
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于2018年9月11日第二次开庭。
“我父母生了你,但你不是浦家的人,没有继承权!”法庭上,浦国文说他没有这个妹妹,即便存在血缘关系,也因收养关系的成立,朱凤英丧失了继承生父母财产的权利。对此一说,朱凤英不认可,她还提出父亲在生前主动立下了遗嘱,自己对浦家的财产拥有合法继承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案中,朱凤英虽然是浦宗庆、张淑芬的女儿,但朱凤英在年幼之时已被送养,与朱建设形成收养关系,故朱凤英不是浦宗庆夫妇的法定继承人。对浦宗庆夫妇共同财产拆迁所得房屋不能按继承处理。然朱凤英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浦宗庆生前立下遗嘱,明确其个人遗产部分遗留给朱凤英,且现有证据表明,朱凤英在其生父浦宗庆的葬礼后,已及时向浦国文主张了权利,有权接受遗赠,取得浦宗庆个人的遗产份额。
浦国文、赵大勇在得知浦宗庆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将拆迁后安置的两套高层房屋出售,明显带有恶意,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现浦国文、赵大勇共同将房屋出售,侵害了他人权益,理应共同承担责任。浦国文称房屋出售款已按比例予以分割,且浦国文并未多得房款,法院认为,分割房款系家庭内部关系,不能以此推翻共同侵权的事实。
法院还指出,拆迁前的房屋为农村宅基地,产权为父母共同共有,两人的份额均等。张淑芬去世后,她的遗产由浦宗庆、浦国文以及代位继承人赵玲按份分配,故浦国文在安置房屋中的个人份额为66.3%。因浦国文和赵大勇擅自将房屋出售,导致朱凤英无法取得房屋份额,而根据房屋评估报告,所出售房屋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且现无证据证明浦国文等人对售房款进行过分割,浦国文和赵大勇应共同赔偿朱凤英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2018年11月1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浦国文、赵大勇赔偿朱凤英98万多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浦国文、赵大勇履行了赔偿义务。(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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