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嘉剑轩
本报讯 昨天,记者报道了《财务出纳联手蚕食公司50余万》(7月8日A7版)的案件,在案件办结的同时,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对企业在人员招录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了提高检察建议的约束力,该院决定开展公开宣告仪式,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参加。被建议单位当场表示将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书所提出的问题,在今后的经营中积极落实、整改。
“企业是受害方,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维护好,但在办案的同时,更要注重标本兼治,帮助企业堵漏建制。”承办检察官说,“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个案件的发生,被告人和被害公司都有责任。两名被告固然是绞尽脑汁、‘花样百出’,利用上司的信任和自己职务上的优势,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事实上,如果公司管理规范的话,其实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避免,被害公司暴露出来的种种管理上的问题和不规范也间接给杜某、赵某的行为开了一路的‘绿灯’。”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检察办案不能就案办案,在案结事了的同时,更应注重挖掘案件背后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延伸办案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今年4月,嘉定检察院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嘉检在行动”十项措施》,其中规定在案件受理时启动“服务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涉营商环境案件会重点标注。对涉及企业刑事受立案活动开展专项检察,防止出现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
在案件办理中,该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快办理涉企案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同时,注重加强同涉案企业的沟通联络,认真总结分析案发原因,针对企业内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漏洞,以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堵漏防漏,助力企业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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