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金勇
为一点小事,邻居之间发生口角,并最终升级为肢体冲突。一个眼角被打出血,一个也吃了小亏,两人分别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因为相应的赔偿问题再次发生纠纷。普陀区石泉路街道调委会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及时介入,展开调解。
调解员通过耐心劝导,前后历时4个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一边普法,一边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居住于石岚二村某号楼2402室的业委会主任肖阿姨去物业办公室送电话机,因为前一天有人在物业办公室闹事将办公室的电话机砸坏了,她就从家里带了一部固定电话机来应急,没想到物业已经重新安装了电话机。正当肖阿姨准备离开物业办公室时,此前来物业办公室吵闹的与肖阿姨居住同一栋楼的庄女士也来到了物业。在物业办公室门口双方就发生了争执,争执到最后庄女士用一卷纸打了肖阿姨,肖阿姨也用装有电话机的塑料袋砸了庄女士,并将她的右眼角打出了血。
事发后物业经理与居委会相关人员赶到,拉开了双方,避免了局势进一步恶化,随后双方都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为双方做了询问笔录,并开具了验伤单,让双方验伤完毕后再来谈后续的具体事宜。在验伤时庄女士只看了眼科,大约花费了500元,而肖阿姨去做了全身检查,检查费用高达3000多元。
【调解过程】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找到了调委会,并申请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在于,庄女士认为她只是用一卷纸打了肖阿姨,肖阿姨凭什么去做这么昂贵的检查,她自己右眼角都被打出血了,也只是去医院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但按双方支出的费用来说,她反过来要赔偿肖阿姨2500多元的检查费用,这让她非常想不通,觉得很不合理。但肖阿姨认为自己已经68岁了,而且本身就有心脏病等其他老年疾病,做全身检查是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考虑,这个并不为过,何况是庄女士先动的手,她是出于自卫才没考虑后果,随手将装有电话机的塑料袋砸向了庄女士。介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分歧很大,调委会决定暂时停止调解,让双方都先回去冷静后安排时间再次调解。
随后调解员从居委会了解到庄女士是低保家庭,全家主要经济来源是她微薄的退休工资,丈夫下岗暂时还未退休,砸肖阿姨的纸就是原本要交给居委会的低保复核材料。而肖阿姨的家境相对殷实,她与丈夫都是退休干部。并且双方并无本质矛盾,这次争吵的起因也是为了物业粉刷楼内墙壁才造成的。鉴于这些原因,调解员多次上门与肖阿姨及其丈夫沟通,并将庄女士家的情况也告知了对方,而且肖阿姨又是业主委员会主任,如果因为这件事造成不好的影响,那不仅对于肖阿姨本人,乃至业委会的名誉都会受到影响。调解员希望肖阿姨本人及其家属能够顾全大局,何况这次肖阿姨在冲突中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而庄女士是实实在在被打出了血。从法律上讲,庄女士是可以提请对肖阿姨实施治安行政处罚的。
调解员多次上门与庄女士及其家属做沟通工作,并告诉他们不管怎么说,是你先动手打人的,打人总是不对的。现在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正确面对这件事。也没必要把事情搞到极端,毕竟大家都是邻居,自古就说“远亲不如近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后再见也不至于尴尬。经过调解员的多次上门调解协商,肖阿姨决定不要庄女士赔偿了,并自愿赔偿给庄女士1000元。
最终在调解员不懈的努力工作下,历时近4个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的宗旨是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就是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在本次纠纷调解中,调解员通过情理法结合,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前后历时近4个月,没有放弃,没有松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避免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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