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中国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近视防治成了一个全民关注的话题。然而,近视在我国青少年儿童中的比例依然居高不下。根据国家卫建委2019年4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2018年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显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小学阶段从一年级的15.7%增长到六年级的59.0%,高三年级高度近视(近视度数超过600度)的人数在近视总数中占比达到21.9%。
于是,很多打着治疗、预防儿童近视旗号的商家蜂拥而上,都想在这个市场里分一杯羹。针灸按摩“降度镜”宣称治近视,打着“高科技”旗号推销治眼神器,眼镜店开瞎开处方违规兜售保健品……记者调查发现,儿童近视治疗市场乱象丛生,近视“治愈系”骗局多,亟待加强整治力度。
不少商家纯属“大忽悠”
只要在近视患儿眼睛周围涂一层厚厚的药膏,戴上“降度镜”半小时,即可轻松治愈近视……湖南省人民医院眼视光医学中心王华教授遇到过很多陷入这种骗局的家长。他说,有商家声称“高科技眼罩”配合独家中药秘方可治愈近视,有的孩子涂了半个月,视力没有改善,反而眼睛周围皮肤红肿、瘙痒,到医院检查发现患上了过敏性皮炎。
“所谓能帮助近视患儿恢复视力的高科技产品基本上是骗人的,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治愈青少年近视,近视是不可逆转的。”王华教授说。
记者发现,还有家长迷恋网购所谓的“针灸按摩眼罩”,认为物理疗法是安全无害的“绿色疗法”。一位家长说,商家声称500度的近视戴上一个月可以恢复,就买来给孩子佩戴,孩子戴后说是眼睛像被针扎一样难受。
针对针灸按摩产品治疗近视的说法,专家直言“不靠谱”。针灸按摩能改善血液循环,解除视觉疲劳,但也仅限于缓解睫状肌过度紧张引起的假性近视,无法降低近视度数或治愈真性近视。
王华教授提醒,所谓能治疗近视的高科技眼镜,不过是商家自我炒作。一旦孩子诊断为近视,家长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科学的办法控制或延缓近视发展,避免将来发生高度近视,降低眼底病发病风险,而不是轻信宣称能够“治愈”近视的机构和方法。
眼镜店胡乱开“处方”
违规销售保健品,越俎代庖开“处方”……记者在湖南、四川、甘肃等地调查发现,很多眼镜店没有专业的视光师,给近视患儿验光配镜的就是销售人员,有的眼镜店销售人员在配镜单上堂而皇之写着“处方”字样,诱导消费者购买“处方”上的保健品。
近日,记者参与了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集中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发现了眼镜店违规经营的“猫腻”。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发现,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的“大光明眼镜店”无食品许可证,却公开售卖“蓝莓叶黄素酯片”“叶黄素酯软糖”等视力保健品,销售人员还给近视患儿开“处方”,违规推销保健品。
“眼镜店不具备从事医疗诊治的资格,不能出具处方,声称可以矫正儿童视力的眼镜店均涉嫌虚假宣传。还有眼镜店售卖智能镜片,声称缓解眼疲劳,帮助患儿矫正视力,这纯属夸大宣传。”执法人员说。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眼科主管验光师王阳说,市场上治疗近视的产品五花八门,一些商家宣称服用保健品几个疗程就能见效,这缺少科学依据,涉嫌虚假宣传。
孩子不是“小白鼠”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专家指出,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频发,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突出。暑假来临,需要警惕近视治愈骗局卷土重来。
基层执法人员透露,一些不良商家违法成本较低,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和违规销售,只要没有造成消费者严重身体损伤等恶性后果,很多时候执法部门也只能一罚了之,难以形成足够的震慑作用。
“孩子的眼睛是最脆弱的器官,需要好好呵护,净化近视治疗市场,建立行业规范迫在眉睫。”四川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吴峥峥建议,应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青少年近视治疗市场监管的牵头部门,卫生、工商部门联合监管,工商部门加强近视矫正机构的资质审查,卫生部门加强药品、器械、人才许可等方面监管,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商家严格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和严格的退出机制,促进近视治疗市场健康发展。
王华教授建议,应鼓励医院建立专业眼视光科室,加大健康科普,引导家长和青少年到正规医院进行眼视光的科学查验,遵从医嘱科学矫正近视。
六部门打出“组合拳”整治儿童近视矫正乱象
2019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对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有何要求?
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通知》就加强政府监管有哪些要求?
《通知》强调,地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要督促指导相关机构、企业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服务。要强化社会监督,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的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监管方面有哪些职责?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要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发现医疗机构使用的眼视光产品、医疗器械存在质量不合格或者夸大宣传等问题,及时通报或移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
《通知》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监管方面有哪些职责?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要加大对眼镜制配、眼视光产品等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加大近视眼镜镜片、镜架等眼镜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涉及眼镜和眼镜片计量、标准化、认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监管方面有哪些职责?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严格眼视光医疗器械的注册审评审批,规范产品适用范围及禁忌症。对医疗器械名称、说明书或者标签包含“近视治愈”等容易误导的词语以及与实际产品功能不相符的表述,要严格予以纠正。要加强对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眼视光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综合自《中国青年报》、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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