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的儿童优惠乘车政策将从“量身高”转为“看年龄”,6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车,6岁到14岁的半价。(7月14日《半岛晨报》)
一个人是不是儿童,是否应该享受儿童优惠票,主要看年龄,与身高无关,只要年龄小,无论长多高,仍然是儿童,这是基本常识。从医学角度说,医学界将儿童规定为14岁以下作为医学观察年龄段。从法律角度说,根据我国批准生效的《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
但长期以来,很多行业经营者出于经济利益考虑,销售儿童票往往不是“看年龄”而是“量身高”,以身高作为衡量是否属于儿童的唯一标准。很显然,儿童票只“量身高”不“看年龄”,直接损害高个子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平均身高越来越高,儿童票身高标准越发滞后于儿童实际身高状况。按照现有的身高标准,绝大多数10周岁以上儿童出行乘车都失去了购买半价车票的资格。所以,儿童票“量身高”做法饱受诟病,大众一直呼吁改为“看年龄”。
《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定将儿童优惠乘车政策从一直以来的“量身高”转为“看年龄”,这无疑顺应了大众长久以来的呼吁和诉求,实质上是回归常识,回归到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正确轨道上来。
同时,考虑到很多父母不一定会随身携带孩子的证件出门,儿童票不妨实行“量身高”与“看年龄”兼顾的办法,由家长自行选择。
当然,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让儿童都能顺利购买到儿童优惠票,不能只是交通运输领域的儿童票由“量身高”转为“看年龄”,而应当是所有领域、所有行业的儿童票都要由“量身高”转为“看年龄”,这需要顶层设计来推动,不能只是靠一纸红头文件来推动。
再者,要配套严厉的处罚机制,对销售儿童票只“量身高”或者拒不销售儿童票的经营者予以重罚,不能总是责令改正或者罚款几千元了之。否则,儿童票“看年龄”规定将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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