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4月起,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离职后违反前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利用其掌握的公司技术信息和图纸,生产侵犯商业秘密的加油枪并对外销售,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达140余万元。
据浦东检察院介绍,这是自贸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
记者从浦东新区检察院发布的《2018年度涉自贸、科创检察工作白皮书》上获悉,在此类案件中,权利人保护意识、维权能力有待增强。一些被害单位虽签订保密协议,但采取的保密措施不足,对商业秘密载体的物理隔离不到位。在李某某等人一案中,被害单位虽然尽力控制了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但犯罪嫌疑人经自己工作电脑可直接进入系统下载相关涉密图纸,而后通过互联网邮箱将技术秘密带出公司控制范围。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