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邵阳
本报讯 拥有本科学历的90后雷某受朋友所托,持他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了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却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该案件,雷某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
2018年10月,张某(另案处理)找到沈某(另案处理),让他找人帮忙替考。沈某遂找到其朋友雷某,请其帮忙替张某参加考试。
2018年10月27日,雷某持张某的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杨浦区某学校考场替其参加考试。未曾想监考老师在考场巡视时注意到其年纪与身份证、准考证上的年纪明显不符,遂起疑心。监考老师向雷某询问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雷某均无法准确回答,替考一事因此暴露。后雷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认为,雷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依法应予处罚。因其系自首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法院最终对雷某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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