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救女心切轻信“偏方”农妇种罂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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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年过五旬的被告人吴某某,因救女心切,轻信偏方,种植了1669株罂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对桑植县公安局扣押的罂粟原植物1669株,依法予以没收。

吴某某的女儿身患疾病,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疗。她听闻罂粟可以治女儿的疾病,便在镇上赶集时向他人购买了疑似罂粟种子并种下。

2019年4月23日,桑植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将吴某某所种植的疑似罂粟植株铲除。经清点,共计1669株。

经张家界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吴某某种植的疑似罂粟原植株检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成分。

桑植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考虑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现在不少城镇农村中老年人轻信罂粟能治病这一“偏方”,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时有发生。然而,罂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种植罂粟无论出于什么用途,不论数量多少,都涉嫌违法。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植物数量达500株以上的,将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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