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法制报》报道,4月2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
律师调查令施行将近三个月,效果怎样?调查内容都涉及哪些方面?今后工作咋开展?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律师调查令工作推进会,就以上问题给出了答案。
效果如何
2533份律师调查令
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律师调查令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自4月26日律师调查令工作开展以来,在河南省律协和各地律协、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截至7月15日,共签发律师调查令2533份,调查内容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资金信息、银行交易明细、车辆信息等,涉及工商、房屋管理、民政、车管所、银行等多个部门,取得初步成效。
律师调查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职能部门的配合。
推进会指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法院多次下发通知,就律师调查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作为执行重点工作大力推进。
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律师调查令由执行局长审核签发,严禁将法律规定由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推给当事人或律师。
三是争取协作配合。通过召开通气会、交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安、金融、国土、住建、工商等职能部门沟通交流,积极争取各协助执行单位对律师调查令的配合支持。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律师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解释,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申请适用律师调查令。
今后咋做
听取意见建议
推进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对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以来的工作做简要讲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她指出,要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性责任感。
推行律师调查令,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要求,也是推进河南省执行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清律师调查令工作的重要意义,总结工作成绩,深入查找问题,坚定信心决心,继续推进律师调查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特点规律。
各地要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委托律师参与执行的案件类型进行调查研究,从案件类型、标的大小、申请执行人的城乡分布及年龄结构、申请调查令的律师事务所分布、调查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拿出有数据支撑的实证研究,找准适合律师调查令制度科学发展的最佳土壤,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要创新方式方法,取得务实成效。要对未结执行案件实施财产查控情况进行梳理,对标的额较大、未查找到任何财产线索的案件,主动建议申请人聘请律师参与财产调查,并将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录入案件卷宗。
省法院将定期对律师调查令的签发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实时反馈制度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中级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执行局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全省贯彻落实。
省法院对于各地律协会长和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及时进行归纳整理,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宋海萍强调,推行律师调查令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法院执行部门要以更大的力度、更精细的措施,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希望全省各地律师协会及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支持、配合法院,一起做好这项工作,共同为法治河南、文明河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律师做啥
严格适用防止滥用
调查令的施行,离不开律师这个主体。
在推进会上,河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王京宝说,律师调查令从维护律师权益、保证律师调查权方面做了制度性安排,也是法院职权的合理延伸,对于律师参与执行、法院办好执行案件必将起到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律师调查令的推进工作本身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有制度设计的问题,有被调查人如何配合调查取证的问题,也有法官如何运用的问题,还会有律师方面的问题。
广大律师要加强对律师调查令相关规定的学习,积极使用,严格适用,防止滥用。
河南省律协将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各级法院的协调配合,促进律师调查令制度在河南省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吴倩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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