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无证网约车引发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和诟病。
基于此,本市交通执法部门加大对网约车及相关公司的执法监管力度。记者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8月9日,全市已有4799起公司及个人因从事网约车非法客运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在部分公司和个人眼里,竟被视为“一纸空文”,拒不履行。
针对这样的“老赖”行为,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律的震慑下,涉案公司第二天即缴清了行政处罚金。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本市首例网约车非法客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执行案。
个案执结的同时亦引发进一步思考:为何部分网约车竟成“僵尸车”?在打击非法客运,尤其非法客运网约车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及司法机关将如何进一步联动?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无证网约车非法载客被罚
2018年9月25日下午,顾师傅通过滴滴专车平台接了一单“长单”,搭载一名乘客从长宁前往浦东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
当天14时许,顾师傅开着号牌为沪BDM 868的商务“专车”抵达浦东机场出发层。此时,滴滴平台计价系统显示此程费用为189元,坐在后座的乘客正通过手机支付车费。
然而,顾师傅没想到,这单长单并没能“收钱走人”,而是被正在开展执法检查的交通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
经交通执法人员初步询问调查,顾师傅与后座上的乘客并不认识,他是通过滴滴APP专车司机端接的单。
据顾师傅称,他接单所驾驶的这辆商务车并非其个人所有,而是隶属于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下简称“华晨公司”)。“我是华晨的员工,签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的,是为华晨公司提供专车服务的。”顾师傅说,自己接单时使用的滴滴平台账号,是华晨公司为其注册的。
听上去一切似乎合理。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根据法律规定,合法正规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必须具备“两证”,即: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而作为“专车”司机的顾师傅本人,并没有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他所驾驶的华晨公司商务“专车”亦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
“顾师傅对外是以他个人名义进行注册营运的,但所得营收全部转入我公司账户。然后我公司根据他的营收,将他的底薪和提成转入劳务派遣公司,由其支付给顾师傅。”华晨公司委托人在后续接受询问时承认,顾师傅及其所驾驶车辆均未获得相关资质。
2018年10月30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认定华晨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立即整改,罚款3万元整。车辆被当场扣押。
行政处罚竟成“一纸空文”
事实上,像华晨公司和顾师傅这样披着“专车”外衣,从事网约车“非法营运”的并非个案。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交警,正加大对网约车及平台公司的执法监管力度,增加路面设卡检查点位和执法检查频次。
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8月9日,全市已有4799起公司及个人因从事网约车非法客运被行政处罚案件。市交通委执法总队针对滴滴、美团等网约车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质的驾驶员或者车辆提供招车信息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111张,处罚金额732万元。
原本,非法客运被罚,缴纳罚款理所应当。根据规定,华晨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应缴纳罚款。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在60天之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之内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华晨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既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也不来缴纳罚款,任由车辆被扣押,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也将行政处罚视为了“一纸空文”。
“我们随后向华晨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结果也是石沉大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法制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而这样的情况不止华晨公司一家。”
记者在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的一份统计中看到,截至8月9日,处罚决定文书出具已满6个月未履行的网约车非法客运案件数量已逾50件,涉及处罚金额逾240万元。
其中,超90%处罚对象为公司,涉及华晨公司、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庞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华晨公司涉及不履行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居首,神州、庞博分居第二、三位。
此外,还有不少涉及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亦未履行。
被处罚网约车为何成“僵尸车”?
这无疑是本市非法客运查处中遇到的“新情况”,也是新难点。
“以前的非法客运查处中,大多是传统‘黑车’,处罚基本以个人为主体,车就是个人的车,使用人和车辆所有人就是一个人,因此行政处罚决定履行率较高。”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网约车的发展,“非法客运”从线下转移至线上,形式也更加多样,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并非车辆所有人,车辆是否扣押对驾驶员来说,并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容易出现“不愿履行”、“怠于履行”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了解到,在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作出的网约车非法客运处罚中,每起案件行政处罚金额1万至数万元不等。这对企业来说并非一笔“大款项”,与车辆被扣押相比,怎么算都不是一笔划算的“生意”。却为何,包括华晨公司在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宁愿车辆被扣押,也不肯履行罚款?
“像华晨公司、神州公司这样的公司,他们存在一个普遍情况:就是‘不缺车’。”据业内人士向记者披露,以华晨公司为例,其本身就是汽车生产企业下属租赁公司,车辆供应充足。“因为处罚的本来就是无营运资质的车辆,领回去后需方市场也并不乐观,所以宁愿积压在执法部门也不愿履行处罚。”
也正因此,有的公司涉及扣押车辆已达上百辆,被处罚的网约车成了“僵尸车”,给执法部门造成很大的管理负担,增加行政成本。业内人士猜测,涉及处罚车辆较多的企业,可能还存在一定“侥幸心理”,认为当企业被扣押违法车辆积压到一定数量,尾大不掉时可以此与执法部门“谈条件”,甚至有公司致函执法部门试图想“批量处理,减轻处罚。”
昨天立案今天执结法律震慑效应立显
“行政处罚绝不可能成‘一纸空文’!”对此,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态度坚决: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涉及违法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因此,在向华晨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10日后,鉴于华晨公司仍拒不履行,今年7月16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依法向虹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0150331号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华晨公司依法缴纳罚款3万元。
虹口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启动行政非诉审查程序,依法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等进行审查。虹口法院审查后认为,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程序合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今年8月7日,该案予以立案,并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立案后,我们第一时间向被申请人华晨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虹口法院执行局局长胡正明告诉记者。“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经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企业和个人均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企业和个人均将承担拍卖非法营运车辆等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法院还将予以司法拘留。”
对于企业来说,这样的法律震慑效应可谓立显。“我们昨天刚立案,今天下午案子就执结了。”据介绍,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后的华晨公司,迫于法律权威,立即派员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一次性缴纳了行政处罚罚金3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本市首例拒不履行网约车非法客运行政处罚执行案。
后续164起案件将集中申请执行
据悉,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此次一共就4起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华晨、庞博、晋腾、赫兹四家公司。
尽管华晨公司缴纳了单起案件的罚金,但仍有大量行政处罚罚金未予履行。
“我们后续还将就164起类似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余案件仍在进一步梳理中。”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案件的强制执行,起到震慑作用。同时正告相关违法企业及个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积极履行相应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下一步,虹口法院执行局将与市交通委执法部门加强府院联动,针对此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予以分析梳理后,并形成相应机制。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的有效衔接,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和非诉强制执行工作,为维护上海交通运输环境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胡正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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