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2018年8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209号,一块写着“上海金融法院”的竖形牌匾挂在了百年优秀历史建筑的红砖门墙上。自此,中国有了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金融专门法院。
这一刻,有人称之为“金融法治改革的历史性时刻”。
眨眼一年过去,今天,上海金融法院迎来周岁生日。
从首案受理到首案审理落槌,从全国首个证券示范判决机制发布到首例示范案件宣判,再到试点集中管辖涉科创板案件……这一年,上海金融法院蹒跚“探路”,不断“拓荒”,成长迅速。
近日,记者再次走进这里,走近这支精锐的“创业”团队,探访这家不平凡法院的成长轨迹。
【诞生,恰逢其时】
73人,6600件,超1100亿
“恰逢其时”,是业内人士对于首家金融法院落地上海的评价。
建立上海金融法院来自中央的顶层设计。
2018年3月28日,由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挂牌。
短短5个月,上海金融法院的建立可谓“加速度”。然而,这背后,却是上海金融审判“十年磨一剑”,是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从2008年,我国首家基层法院金融审判庭在上海浦东法院成立,上海金融专业审判机制正式运转开始,近十年来,上海各级法院在金融审判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基本形成相对独立的金融审判组织体系,为设立金融法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路先锋”,上海金融法院自成立以来,就肩负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重任。
一年来,沿着“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的既定目标,不断“拓荒”“探路”,在“金字田”里点燃了每一个脚步。
2018年8月21日,受理成立后第一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违约案;2018年10月18日,“第一案”开庭审理,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担任审判长;2018年1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落下历史性第一槌;2019年1月16日,发布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规定;2019年2月21日,发布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7月23日,发布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实施意见.......
截至昨日,这支仅有73人的“精锐部队”,共受理案件6600余件,标的额超1100亿元,书写了一份令人惊喜的答卷。
【创业,时不我待】
“全国首例”背后的“斜杠团队”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
创业,是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在她看来,她所带领的这支“创业”队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既有时不我待的激情,也有久久为功的韧劲。”
73人,6600余件案件。数个全国首例(个)……这“反差”的数字背后,折射出“斜杠创业团队”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3:3:3的比例,上海金融法院共组建了8个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法官朱颖琦所在的团队就是其中之一。她曾参与审理著名的“光大乌龙指”系列案引发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第一案。
今年8月7日下午,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案件尘埃落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上海金融法院原判,驳回上市企业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诉请。
因涉嫌虚假陈述被处罚,方正科技被近千名股民起诉索赔约1.69亿元。今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引入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判决方正科技需承担民事责任,4名投资者的部分索赔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其中最多的一名投资者获赔18万余元。
“示范判决宣判后,200起案件要先行调解或判决,前期委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小投服”)的投资者损失计算,要核定最终金额。”终审宣判当天下午,上海金融法院4楼的一间会议室内,朱颖琦和她的小伙伴们正在开会,商讨该证券群体性纠纷后续案件的处理问题。
此时,距离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该案,已过去3个多月。回忆起这起“全国首例”,朱颖琦坦言:“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是审判中遇到的最大难题。”
该案第一次开庭时,双方律师对第三方的投资者损失计算方式均提出质疑。
“投资者损失计算是案件审判的核心,原有的现成计算软件不能用了,我们只能重新设置新的计算方式。找第三方时间和流程上来不及。”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朱颖琦团队开始“一起烧脑”,几乎每天都要重新计算一遍,“通常是头一天觉得已经完美了,第二天又推翻了。”为了计算精准,朱颖琦还经常晚上“骚扰”中小投服的专家。
最后,团队里的90后法官助理李瑶菲花了1天1夜,根据新的计算逻辑,模拟了6种测算方式,自行研发了一个计算软件。
这一更为精准、合理的计算方式最终获得了专家的认可,也为后续大量案件的处理确立了统一的裁判标准,提供可复制经验。
除了会做软件的“90后”助理,朱颖琦的团队里还有不少给力的“斜杠青年”。比如,能随时把德国民法典译成“原文版”的“宝藏男孩”——法官盛宏观;连文书送达都细致到极致的法官助理“神枪手”万曙光。此外,还有1995年起就担任审判长的资深法官张聪……
尽管进入金融法院后,工作量几乎是以前的4倍。但朱颖琦和同事们却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这个创业团队每个人都很努力。“你遇到的问题都是新的,做的探索都是新的,由此带来的成就感,会让人为之迷恋。”
三大专委会,让法官“既全又专”
“示范案件判决,加上投资者的损失实现量化,就可为其他平行案件的解决提供现实基础。”作为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单素华还有另一个身份——证券业案件法官专业委员会主任。
而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出台,这一专委会功不可没。
“外界对上海金融法院期待较高。”单素华告诉记者,常有兄弟法院来问,“你们不是专业的吗?”面对毫无经验可借鉴的“全国首个”、“全国首例”,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专业”考验,无形中给法官的“专业性”带来挑战和压力。
为了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除了固定的专业审判团队,上海金融法院还在院级层面,成立了跨业务庭组成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案件3个法官专业委员会,对内加强裁判标准统一,对下进行业务指导,对外开展沟通协调,全面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按照自愿报名原则,我们要求每个法官必须加入一个法官专业委员会。这样,在随机分案机制下,确保法官审判能力‘既全又专’”,单素华介绍。
专委会的职能之一就是对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全国或全市首例案件进行集中研判等。“我们还开设了《法官专业委员会判解参考》专刊,作为发布研讨成果的重要平台”。
据悉,各法官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召开会议11次,到金融机构等走访调研10余次,研判疑难复杂案件6件。
【成长,东风已起】
12易其稿后“干货满满”
如果说,上海金融法院自呱呱坠地时就因含着“金汤匙”而备受关注。那么,将涉科创板案件交由其试点集中管辖,无疑再次将这“不二家”的专门法院,推到了聚光灯下。
今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的证券发行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看来,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有利于提升法律适用一致性,实现裁判标准统一化,也有助于上海金融法院实现对案件审判的专门、专职和专业,体现其设立初衷。“长远来看,还有利于推进建立规范、可预期的资本市场法治秩序。”
在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看来,试点集中管辖,是上海金融法院发展过程中,可遇不可求的机遇“窗口”和发展“东风”。
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批25家公司正式上市交易的次日,上海金融法院立即对外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为科创板注册制保驾护航。
“高效”、“针对性强”、“干货满满”,业内专家们如此评价。
鲜少有人知道,其实,这简短的23条举措,从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到最终发布,整整耗时8个多月,共修改了12次,甚至完全“推翻重来”。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中有两个高频词:创新和探索。其中,“探索”一词共出现8次。包括“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机制”;“探索扩大申请调查令主体范围”等等。
“可以说,每一处写到‘探索’二字的,都是具有创新性的举措和机制,都是一次自我加压式的‘拓荒’,”肖凯表示。
据介绍,《实施意见》中的23条举措,每一条都有一个任务分解表,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最终真正体现在金融审判工作中。
【未来,奋进当时】
树立“中国标准”“上海规则”
8月7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上海金融法院法官休息室时,这里已经座无虚席,正当中的电子屏幕上,正在播放全英文影片《律政俏师太》。
这可不是电影专场,而是上海金融法院“智荟融法”沙龙活动,台上的主讲人,立案庭副庭长、全国优秀法官符望正在讲《美国影视中的民事诉讼问题解析与思考》。
懂法律、懂金融、懂外语,可以说是上海金融法院干警的标签。这样的“国际范”,已逐渐渗透到上海金融法院的“骨血”里。
事实上,作为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自成立以来外事活动不断。英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官研修班五国代表团、泰国、斯里兰卡司法代表团以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咨询专家团队、法院管理国际协会主席、国际模拟商事仲裁邀请赛队等先后到访。上海金融法院的专业化审判也得到了普遍认可。
“国际交流对于开拓干警的视野大有裨益,无论是提高国际金融司法的话语权,还是精通国际金融规则,都需要国际化的金融审判人才。”赵红说。
“对比国外,英国伦敦的金融法庭是选择审理一些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年只有15件案件。而上海金融法院则具有双重功能,既要有效解决大量金融纠纷,又要通过审理重大前沿案件,明确金融市场规则。”肖凯告诉记者,“我们将努力形成解决金融纠纷的‘中国方案’和‘上海实践’。”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3)》,在接下来的5年中,上海金融法院将推动建设国际金融法院联盟,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话语权。
记者获悉,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已获最高法院批准。
于上海金融法院而言,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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