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金勇
为20万元的赔偿款,子女不顾八旬父亲在场,相互指责,越吵越凶,老人泪流满面,心如死灰。家庭矛盾严重影响了老人的正常生活。
普陀区长征镇调委会迅速介入,调解员理清思路,坚持调解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但制止了子女不合适的言行,也顺利解决了因钱诱发的家庭矛盾。
【案情】
去年5月的一天,居委会突然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调解员一拿起电话,就听见楼组长王阿姨大声叫喊:“快点来啊,我对门李老头不想活了。”调解干部立刻联系社区民警、治保干部赶到居住在602室的李老伯家。只见李老伯瘫坐在地,一脸愁容,嘴里不停地唠叨:“日子没法过了……”
当调解员上门之时,正看见魁梧的儿子挥动着拳头不断敲打桌子出言不逊,老人泪流满面,眼神中全是失望和无奈。李家儿子的行为当即被到场的民警和调解员予以制止,并向他明确指出我国有老年人保护法,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相关法律,如果造成后果必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调解】
调解员先是安慰李老伯不必惊慌,调委会将尽力帮助他调解与儿子的矛盾纠纷。随着调解的深入,调解员了解到李老伯育有一子二女,家庭矛盾由来已久,利益纠纷盘根错节,兄妹三人各自心怀不忿。李老伯对三子女试图个个讨好,最终却被人人嫌弃。大儿子患癌症多年,由于得不到家庭的资助和关爱,基本与家庭失联。李老伯仅有的一套房产已过户给大女儿,而大女儿又移居国外,根本无法照顾独居生活的老父亲。平时能照顾老人的就剩小女儿,但由于未得到房产而耿耿于怀。
儿子认为父母历来都不顾他,自己处处吃亏,心里堵气于是采取失联的方式来报复家庭,还好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而这次爆发纷争的起因是2010年李老伯妻子在住院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医院总共赔偿了20万元,李老伯和两个女儿在没有与儿子协商的情况下就私分了这20万元赔偿金。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儿子在得知后,扬言一定要父亲拿出10万元补偿给自己,面对儿子咄咄逼人的气势和要求,老人无奈表示,分钱并不是自己的主意。
李家矛盾不仅有父子间的不满和生疏,还有兄妹之间长年隔阂积累存在的家庭矛盾,20万元的赔偿款是起因,也是父子、兄妹之间纠纷的焦点,调解员当即指出了儿子对父亲的态度和行为极为不妥,家庭矛盾大家可以协商解决,同时也指出了李老伯和女儿私分20万元赔偿金是侵权行为,并约定过两天家庭成员在居委调委会进行调解,大女儿因在国外不可能来现场由调解员负责电话沟通。
两天后,李老伯、儿子、小女儿三方当事人如约到场,兄妹二人为20万元的事又开始了相互指责,而且越吵越凶,坐在一边的父亲默然无声直摇头。此时调解员看不下去了,严厉呵斥道:“你们还想不想调解,兄妹之间互相指责、互相推诿,金钱迷住了你们的双眼、良知,80多岁的老父亲就在你们眼前,你们为什么不多为老人想一想,作为儿子为什么只想着记仇、报复,作为女儿只想着父亲的房产、钱财,老人已80多岁,一人独居生活,为什么不想想老人的困难,只知道钱钱钱。”原本争得面红耳赤的两兄妹被突然震住了,面面相视,低头不语。
调解员抓住时机,接着表示,“我已和在国外的大女儿沟通过,她也认识到私分赔偿款是很不妥的,并愿意拿出2.5万元给哥哥,同时希望我能转告你们不要为难老父亲了,家庭有事要协商解决。大女儿已摆出了姿态,你们两人居然还在这里争吵不休,想一想,一个是哥哥,一个是妹妹,有矛盾要多协商多沟通,争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会伤害了同胞兄妹之情。”
调解员的一席话起到了相当的效果,触动了两兄妹,小女儿当即表态说姐姐已拿出2.5万元给兄长,她也愿意给哥哥2.5万元,同时也向哥哥道歉。看到两个妹妹给自己补偿并道歉,大儿子也惭愧地握住老父亲的手,向调解员郑重表态,今后一定会经常来看望父亲,做到儿子应尽的责任。
【点评】
调解员在充分了解事实的情况下抓住主要矛盾,保持冷静,梳理案情,找出关键点。本案中纠纷背后的隐情是父母在分配房产、母亲的赔偿款、儿子患癌症不及时给予帮助等,只有抓住主要矛盾焦点,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在该案中,调解员及时联系移居国外的大女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她首先表态愿意补贴哥哥,解去小女儿一人承担的担心,也保护了弱势群体李老伯的利益。
调解员还坚持调解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依法调解,又要贯彻以德感化。本案中对李老伯儿子的呵斥及合情入理的教育,唤起了当事人的良知以及父子、同胞手足的骨肉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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