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本市出台“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互联网+监管”系统下月上线试运行

本文字数:1066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本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将在9月底前上线试运行,12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营。

《方案》共明确了12项具体任务。包括:全面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快建设上海市“互联网+监管”主题数据库;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子系统;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监管;积极推行移动监管;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协同开展无证无照治理;积极处理投诉举报;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强化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部署应用;建设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界面。

根据《方案》,依托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上海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本市各有关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全面归集各类监管数据,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分析评价等子系统,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等提供支撑,推动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

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上海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任务,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并上线试运行。开展监管数据共享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风险预警、监管方式创新等重点领域试点。2019年12月底前,上海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全面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试点示范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本市将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监管。依托上海市“互联网+监管”主题数据库,统筹建设统一的联合监管子系统,明确联合监管的线上程序规则,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审批联动、抄告抄送、协查协办、专项整治等功能。建立联合监管清单,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管。全周期记录联合监管过程,实现联合监管任务执行全过程“看得见”、可追溯。同时积极推行移动监管,结合实际,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办公等技术,探索开展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积极推动“智慧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

同时,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落实《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开展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应用,支撑本市各有关部门在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加强信用监管工作。对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联合奖惩功能模块,优化信用联合惩戒实施机制,开展本市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落实国家信用联合惩戒任务。全过程记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情况,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全程可追溯。此外,《方案》还要求协同开展无证无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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