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张宇华
本报讯 在奉贤某大厦工作的沈霞(化名)一次将自己的奔驰车停到他人车位上,爱车就被人用塑料路锥扎了个洞,致物损9300元。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抓获。后鉴于张某是初犯、偶犯,自愿认罪,同时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因此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其未作逮捕。
7月的一天中午,沈霞开着自己的奔驰车至奉贤某大厦,发现自己的固定车位被人占了,就将车停到了别人的车位上,结果一个小时后想开车出去时发现爱车的引擎盖上有一个塑料路锥,前挡风玻璃也被砸了一个小洞,引擎盖上的漆也被砸损。沈霞立即到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在案发地大厦工作的一名张姓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办案民警将张某抓获。经讯问,张某供述了自己为泄愤和警告,直接找了一个印有“专用车位”的塑料路锥,扔在了奔驰汽车的引擎盖上。
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张某向对方赔偿了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共计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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