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庭审

楼上屈臣氏着火 楼下馄饨店遭殃

“是否需要79天二次装修”成法庭辩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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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川

本报讯  2017年春节前夕,宝山区通河路红太阳商业广场的一场大火打破了夜晚的宁静,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却殃及商场内的一些店铺。王先生经营的一家如意馄饨连锁店就是其中之一,店铺内的装潢、物资、器械都不同程度受损。为挽回损失,近日王先生将起火的屈臣氏和商场管理方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

8月27日下午,黄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开始前,法官询问了原被告的意见,鉴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过大,难以调解,遂进入简易审判程序。

庭审中,原告王先生方诉称,自己于2016年11月3日与永辉超市签订长期租赁协议,承租了位于红太阳商业广场内永辉超市的部分场地,用于开如意馄饨店。而永辉超市的场地则是向商场的管理方上海荷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租而来。

如意馄饨店于2017年1月试营业。然而1月11日晚上,如意馄饨店(位于商场负一楼)楼上的屈臣氏分店(位于地面一楼)突发火灾。在消防部门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下漏至如意馄饨店,导致店内财物和装修等受损,造成馄饨店不得不停业二次装修,直至79天后才再次开业。

根据消防部门调查,起火是屈臣氏店电气故障所致,因此王先生起诉要求屈臣氏和荷中公司共同赔偿自身损失12.55万余元,装修79天的租金损失也应由被告方承担。

在法庭上,虽然被告方认可馄饨店的确遭受了损失,也愿意进行赔偿,但认为对方赔偿金额要求过高。

“根据我们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物损鉴定结果,损失应该是5万多元,原告二次装修实无必要,我们认为是为了故意扩大损失赔偿。因为据我们调查,对方重新装修好后将店铺直接转让给了他人,未再自己经营。”被告方律师表示,装修92平米的店铺根本用不到79天这么久,他们酌情认可5天的租金赔偿。

被告方认为,原告方将租金直接交付给了永辉超市,而永辉超市与荷中公司正在另案起诉要求此次火灾赔偿,“因此,我们认为原告方不应该再向被告要求租金赔偿。”

随后,原告方对79天的装修时间给出了解释,“火灾发生时离春节很近,我们已经很难找到装修工人。待到春节后已经过了不少时间,再加上二次装修,确实花费了不少时间。而且我们是连锁经营店,全国装修都一样,不可能存在过度装修扩大损失赔偿的问题。”

对于租金赔偿问题,原告方表示,目前不知道永辉超市是否在起诉,也不知道起诉赔偿部分是否包含了原告方的损失,因此坚持认为两被告需赔偿自己的租金损失。

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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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8 楼上屈臣氏着火 楼下馄饨店遭殃 2019-08-30 2 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