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张奕益
本报讯 日前,嘉定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联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6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采光、照明抽检工作。
此次抽检工作,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及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等情况进行抽检。从首日对两家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测情况看,各机构室内均设有人工照明设施,大部分教室的采光系数及课桌面照度能够达到标准要求,但由于校外培训机构大多开设于商场内部,没有自然采光条件,且人工照明设施配备相对不足以及使用玻璃板或白板代替黑板等原因,导致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黑板面照度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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