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肖芸
本报讯 作为某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销售员的施某和廖某,乘工作便利至客户家中,以帮忙升级保单为由,假冒客户名义,以客户保单向保险公司贷款,再通过随身携带的POS机将客户银行卡中的贷款套出供自己花用。日前,施某、廖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70岁的陆阿婆曾在某保险公司买过保险,由于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便向公司反映了问题。2018年年底,她接到自称是保险公司客服部的电话,对方表示第二天上门回访,陆阿婆便同意了。第二天,两男子如约而至,说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要看阿婆的保险合同和身份证,要求换一个新的关联银行账号。
正巧陆阿婆新办了一张银行卡,想想里面没什么钱,就把卡给了他们。之后,对方又说要通过陆阿婆的手机帮忙看看账户情况,陆阿婆又把装有APP的手机给了他们看。到了第三天,这两个保险销售又来到阿婆家,称“还有些问题没有解决”,要用她手机和银行卡操作,还说核对保险账户要输入银行卡密码,阿婆想卡里确实没什么钱,就当着他们的面输入了密码。
今年1月,陆阿婆突然接到这家保险公司电话,说她在该公司贷款9万余元,并已产生300余元的利息。陆阿婆连忙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2月,犯罪嫌疑人廖某和施某落网。
经审讯,两人于2018年入职保险公司担任销售,熟知客户保单的信息情况,而公司正好有用保单质押的贷款业务,于是两人打起了贷款套现的主意,想通过客户手机上保险公司APP,再用客户保单作为抵押,向保险公司贷款,把客户贷的款“借出来”供自己花用。
最终除去POS机套现手续费外,廖某分得5万余元,施某分到3万余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