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荔
说好兼职给手机店冲业绩,贷款只是走过场,不用担心还款,还能赚500元兼职费,怎么到头来贷款根本没人还,还一直被催债?今年1月下旬,本市闵行警方接到袁先生的报案,称自己被骗了。经过排摸,警方发现,袁先生可能陷入了一个手机贷款骗局,而且他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今年4月,嫌疑人郭某被抓获。经审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郭某提起公诉。
贷款金额“不由自主”
袁先生是去年11月在网上看到兼职信息的。详细询问中介后,袁先生得知这份兼职要做的就是“以自己的名义到某手机店贷款购买一部手机”,只要操作成功就可以有500元好处费,且贷款由中介归还。
如此简单就能来钱的兼职让袁先生心动了,他通过中介介绍来到了闵行区某手机店,一名男子及郭某接待了他。郭某在店内用袁先生的手机下载了某金融APP,并以袁先生的身份信息在该APP上办理了贷款。
“郭某没有问过我办什么贷款、金额多少,就跟我说是办贷款买手机。”袁先生告诉警方,他当时也不知道办了多少贷款,就按照郭某说的拍照、提交信息,后来也没拿到手机。
实际上,袁先生的贷款金额为9800元,月贷款利率1.75%,含利息每月归还658.71元……这些都是袁先生完成贷款后才得知的信息。
如果说一开始对这份“兼职”还有点怀疑,那么当袁先生收到500元兼职费以及第一期还款费用后,他的这点不信任也都烟消云散了。
不过,袁先生的心才放下没多久,就出事了。今年1月,袁先生接到了某金融公司的电话,催他还款。
“他们明明说还款不用我操心,店里或者中介会帮我还的,还关照我说如果金融公司电话回访,让我回答贷款买的是电子门锁。”袁先生事后回忆起来才觉得不对劲。他顿悟,自己被骗了。
现金贷款去向诡异
袁先生找到手机店要说法,但那时为他办理贷款的郭某已经不知去向了。手机店老板表示,郭某已经于去年年底被某金融公司开除了。
“郭某平时主要负责分期购买手机的业务。”手机店老板介绍,郭某在手机店办业务好几年了,如果有客户需要办理贷款买手机的业务,她就为客户在某金融公司平台上办理相关手续。贷款成功后,某金融公司就会把款项转到手机店的账上,由客户分期还款。除了贷款买手机业务,郭某也负责现金贷,“就是某金融公司把钱打到我们账上,我们再打给客户。”
手机店老板对袁先生的这单生意有点印象,她记得当时郭某为袁先生办理了手机贷款业务。贷款成功后,某金融公司把款项打到了手机店账上。但郭某称袁先生办理的是现金贷业务,要求手机店把钱直接转账给她。
“所以袁先生没有买手机。”手机店老板称,“郭某的这种操作我知道的就这一次,不过她和店里说过好多次办理现金贷的事,都是让店里把钱转给她而不是给客户。现在想想,她可能是在骗人。”
接受警方询问时,手机店老板还想起来,郭某每次要求店里转账的账户都不固定,有时是支付宝、微信,有时是银行卡,还曾转给过她的家人。
走个过场就赚500块
和袁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陈小姐等人。去年年底,陈小姐在微信兼职群中看到一条招兼职的信息,发消息的人称兼职内容很简单,就是贷款买手机给手机店冲业绩,“当时他在群里说首付和分期的钱都不用我们自己还,做成功了还能有500元好处费”,陈小姐接受警方询问时回忆,她当时在群里表示有兴趣,那个发消息的人就主动联系她,得知陈小姐的银行信用不错后,将她拉入了一个“手机充场”的微信群。
在新的微信群里,有人联系陈小姐,约她第二天晚上到位于闵行区的某手机店见面。
第二天,陈小姐按约定来到地方后,已经有一男一女在等她,“那个男的问我是不是来做手机充场的,叫我到了店里以后不要乱说话。后来是那个女的带我进店里的。”陈小姐记得,女子带她进店后还和店里人打了招呼,说是带人过来冲任务的。
后来经过陈小姐辨认,那名带她进店的女子就是郭某。
根据陈小姐的陈述,她的“兼职”很简单,郭某对她的身份进行登记、拍照,在陈小姐的手机上下载了某金融APP,并用陈小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办理了贷款。陈小姐贷款的金额为5988元,分18期,每期还435元,每个月27日还款。郭某告诉陈小姐,都是走过场,不用操心贷款的事,他们会负责后续还款。
“她当时跟我说‘我操作好,你就可以把这个APP删除了’,但是我不放心。”陈小姐称,为了以防万一,她曾拍下郭某的照片和视频,但是后来郭某借口要查看APP的内容,趁机把照片视频都删除了。
到此,陈小姐的“兼职”任务就完成了,她拿到了500元现金离开了手机店。
办理贷款时,郭某信誓旦旦,会在还款日前几天将应还款项打到陈小姐的银行卡里,可是当第一个还款日到来的时候,陈小姐发现,对方根本没有汇款。无奈之下,陈小姐就自己先还了一期。赚来的“兼职费”就这样用掉了。
陈小姐试图和郭某等人联系,但没有成功。后来她还不断收到某金融公司的电话催款,显然郭某等人当初给的还款承诺没有兑现过。察觉自己落入圈套的陈小姐选择向警方报案。
只是违规套现未违法?
今年4月,涉案的郭某等人陆续被抓获。不过,面对警方的讯问,郭某并不承认自己行骗,认为自己只是违规操作套现,“我没有和他人合伙骗客户的钱,最多就是拿了套现的手续费和提成。”
然而,在证据面前,郭某无处可逃。她在闵行检察院起诉阶段的笔录中表示认罪,承认自己知道涉案同伙以“不需要自己还贷款”为幌子带客户前来办理贷款,在知道有问题的情况下,依然配合同伙办理了相关贷款业务。同时,退赔了3万余元。
郭某交代,2017年中旬,她经介绍到某金融公司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在闵行区三家手机店内驻店办理某金融公司的消费贷业务。消费贷业务主要分为商品贷和现金贷。
“所谓商品贷就是客户来手机店里买东西,我们通过某金融公司的平台办理贷款,款项会打进手机店账户。现金贷是针对商品贷的老客户的,要是商品贷客户还款记录良好,就可以发放现金贷。”郭某表示,每做成一笔消费贷业务、卖出一部手机,她都能拿到相应提成。
在袁先生、陈小姐等人的案件中,郭某只是其中一环。她明知道同伙虚构不用归还贷款的事实,也知道袁先生等人办理业务只是为了赚取500元好处费。在明知这些贷款后续没有归还可能的情况下,郭某仍然配合诱骗被害人办理贷款,并从中获取一定好处费。
郭某坦白,她这一年靠办理各种“真假贷款”赚了不少钱。
屡钻审核不严的空子
郭某也在供述中揭露了某金融公司贷款时的“隐患”:办理商品贷时,客户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至于工作情况、薪金等都是客户申报,业务员填写。是否符合贷款资质主要靠业务员审核,业务员初步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某金融公司后台审核。而郭某判断客户是否有还款能力的方法就是和对方聊天。
“一般后台就是审核客户的征信情况,通过后发放贷款到店主预留的账户。”郭某表示,“后台不能审核定价,也不能审核产品名称是否一致,都是我们填写的。”
正因为存在这样的漏洞,郭某等人才会以购买电子门锁的名义为袁先生申请贷款。郭某还为自己“洗白”解释,因为手机商品贷的利率比较高,电子门锁的比较低,客户比较容易接受……
审核不严,客户如果出现不还钱的情况,公司难道没有惩罚机制吗?郭某称,如果客户连续2个月不还款,公司会对业务员罚款,长期拖欠则会对业务员进行风控,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辞退。
郭某就曾因为被发现套现等违规情况受到公司警告。去年年底,已经收到3次警告的郭某面临着被辞退的危机,但她依然不知悔改,配合他人诱骗袁先生等人办理了贷款业务……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日前已经对郭某提起公诉。
近年来,此类贷款诈骗案件频发,除了贷款公司应提高审核机制、严格管控业务员外,检察官也提醒各位市民,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兼职,在应聘过程中应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且无泄漏。自己的手机要自己操作,切勿交给他人,以免不法分子在你手机上捣鬼。记牢,只要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贷款,最终责任人都是你自己,切勿相信任何“贷款无需还款”的花言巧语。如果遇到以此类为噱头的招聘,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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