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勇
采购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利用职务便利占公司的便宜,潘先生的公司在查明情况后果断将其辞退。人虽然辞退了,但遗留下的一个显微镜采购合同却麻烦多多。此前,因为这个采购员的原因,潘先生的公司以比市场价高出近两倍的价格签了购买合同,并已付了设备一半价格的预付款。潘先生代表公司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未达成一致。但潘先生想先确认设备,对方又以各种理由回避。
如今,供应商告知设备已经卖给他人,潘先生的公司要求对方确认损失,依然被搪塞。由于对方可能只是个皮包公司,潘先生不知能否能讨回预付款。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在支付预付款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交付设备,如果供应商未按约交付设备或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公司有权要求其退回预付款,并有权向供应商主张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至于购买价格远高于市场价的问题,如果公司能证明原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可依据合同法之规定主张该合同无效。如果公司没有收集到相关证据,贸然以此为由提出终止合同,反而会构成公司的违约,实为不妥之举。
【事由】
潘先生的公司原采购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多起设备购买合同及公司装修时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手段谋取利益,现公司已将其辞退,但是并没有报案及收集到证据,该采购人员也没有对被辞退一事提出异议。
虽然人的事情解决了,但遗留下来一个设备采购合同却依然麻烦不断。该合同内容是购买某公司一台显微镜,市场价格40000元,合同采购单价110000元,公司已经预付款55000元。公司此前要求对方终止合同并退回货款,供应商不同意,经过多次协商均无果。供货商的理由是既然已经签订了购买合同,潘先生的公司必须要履行合同。
潘先生代表公司提出上门拜访确认设备,对方却以各种理由回避。此后,由于无法现场验货,交易陷入僵局。供应商突然告知设备已经转卖。潘先生的公司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明细并确认己方损失时,对方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自始至终没能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经调查,供应商公司只有两个人,经营各种设备及配件的买卖业务,一直拒绝拜访,猜测可能是皮包公司。潘先生的公司如何才能讨回预付款呢?
【分析】
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分析认为,潘先生的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签订了采购合同,一般情况下采购合同的内容包括采购标的(含品牌与型号)、采购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及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因此建议先审阅采购合同。如果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公司支付预付款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交付设备,现供应商未按约交付,则供应商未按约交付设备或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公司有权要求其退回预付款,并有权向供应商主张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崔瑶律师告诉记者,至于潘先生公司购买的设备远高于市场价的问题,既然公司已在采购合同上盖章,确认了设备价格,无论是否高于市场价,公司应履行约定。公司不能因为当时信任采购人员而在采购合同上盖章认可价格,现在辞退了员工就不认可价格,想要推翻盖章后的合同,这显然违反了合同订立后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的精神。
崔瑶律师表示,如果潘先生的公司能证明原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可依据合同法之规定主张该合同无效。但从潘先生的描述看,对于原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的事实仅仅是公司的推断,即便是事实也需要公司方收集到相关证据,并获得法院的支持才能生效。公司如果贸然以此为由提出终止合同,反而会构成违约,实为不妥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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