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担保责任为何成了“空头支票”

本文字数:540

  为防范借款人欠债不还,在金融借贷中,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有了担保人,似乎就有人兜底了,但万事没有绝对,尤其是出现担保瑕疵的时候,担保责任甚至会因此而被免除。这就需要债权人细致审核各种担保程序,及时沟通,行使债权,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本期“专家坐堂”通过法官结合案例,对造成担保责任消灭的几种情况进行梳理,提醒债权人不要因为一些“小失误”遭受“大损失”。

有人因为不了解“担保期间”,在协议上没有进行相应的约定,面临担保责任消灭的窘境;有人在签订债务转让过程中未通知担保人,导致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动免除;还有因为借款合同上尽管有担保单位盖章,但担保行为没有经过股东会议通过,担保责任难以生效。凡此种种,多缘于债权人对《担保法》的不熟悉,认为只要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担保责任就逃不掉。但法律的本质就在于其严谨和公正,因为自身的疏忽,而最终必然会承担相应的后果,本来是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却不想自设障碍绊了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金融借贷的行为越来越普遍,担保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债权人如果没有在借款合同中严谨细致地订立详尽条款,担保责任也许就会成为一张“空头支票”,面临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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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担保责任为何成了“空头支票” 2019-09-17 2 2019年09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