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重点

“旧机器”的新故事从“提篮桥”说起……

本文字数:3735

  【编者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生动反映新中国诞生70年来上海监狱系统在服刑人员改造、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方面的举措,在努力打造世界最安全监狱、全国改造质量最好监狱实践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和新成效。即日起,本报在“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栏目推出上海监狱系利专题,通过历史老照片背后的故事、记者一线采访,展现上海监狱系统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及取得的经验、成就。

□法治报记者  徐荔

在上海,许多人都听说过“提篮桥”,知道它是一所监狱,但你知道它曾经的黑暗和后来的变化吗?

翻开上海监狱档案,里面记录着关于“提篮桥”的历史:最早是“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监狱”,俗称“提篮桥外国牢监”“西牢”“华德路监狱”,是当时外国帝国主义在中国领土上建造的最大的监狱,号称“远东第一大监狱”……

这座至今矗立在长阳路上的监狱见证了上海监狱系统现代化文明建设的步伐,它的诸多经历也是上海监狱发展变革的过程。上海监狱“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的故事就从这所百年监狱开始说起……

罪恶渊薮的旧监狱

如今的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为方便区分,下文简称“旧监狱”)与本市其他监狱相比,空间显得狭小,但在百年前它却是以其规模之大、设备之全居远东之首。根据档案记录,19世纪末,因当时的厦门路监狱和各巡捕房的监舍“不敷应用”,因此,当时的工部局董事会决定“于虹口设立另一座监狱”,并于1901年在华德路(今长阳路)147号动工兴建,1903年正式启用,1906年又陆续购地增建成今日规模:

占地60亩4分,总建筑面积7300余平方米,九幢五层楼监舍共36707.65平方米,监房3900间,另有关押外籍犯的监楼和医院各一所。这所监狱,迫害过许多革命者。

因旧监狱性质,监狱对犯人只是单纯关押和惩罚。虽也设有“教诲师”,那只是装样子而已。为了压服犯人,旧监狱采用种种高压手段,手铐脚镣是最起码的刑具,随时可以给犯人戴上。另外,还有几种酷刑,如笞刑,即用鞭子抽打。不过,旧监狱也怕犯人被鞭打致死,因而规定,受刑前先要检查犯人身体承受能力,并在狱医的监视之下行刑。还有虐待犯人的禁闭用房“风波亭”,该监房较小,且透风溅雨,终年阴暗潮湿,冬天冷风刺骨,夏季闷热异常,关押数日,即如大病一场。

旧监狱还设有绞刑房,约10余平方米的绞刑房四壁墙角有聚焦灯照明,一字形的绞刑架固定在房顶中央,下悬一根绞索,索下有一块一平方米多的活动地板。行刑时,死囚被黑布袋蒙头,套上绞索,站在活动地板上,接着开启活动地板,死囚的身体便急速下坠至底层,不久气绝死亡。

旧监狱时期讲的是“法律神圣”,干的却是“钱能通神”。当时没有正规的接见制度,与外界联系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跑条子”应运而生了。所谓“跑条子”,就是犯人通过小纸条,交由有关看守人员向狱外传送信息,或向家属亲友索取物品、现金,再由看守人员偷偷地带进监狱转给犯人,看守人员从中索要车马费或辛苦费,并给犯人种种照顾。相反,如果不懂其中的门道就要多吃苦头。在这种环境下,有钱人“吃官司”仍然可以锦衣美食,悠游自在,只是出不了监狱的大墙而已。

解放前的旧监狱,也有一些作坊式的手工劳动和修理作业,但这些项目的设立不是为了改造犯人,而是为了所谓“减省开支”赚钱自肥。

军管会接管“旧机器”

早在1943年,中国共产党就在旧监狱内建立了地下组织,在中共“上海市警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严格执行“隐蔽精干”的工作总方针。到1949年初,监狱已有29名中共地下党员,还团结了50余名积极分子在党支部的周围,成为一个具有相当战斗力的坚强集体。

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动渡江战役后,党支部遵照上级的部署,进行了一系列迎接解放的准备工作。同时,支部通过党员和积极分子,在旧看守员警中宣传党的政策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要求旧监狱的人员安心职守,保管好档案财物,静待解放军接管。

5月24日,为加紧迎接解放,中共“上海市警察工作委员会”派委员苗雁群到监狱加强党支部的领导,把党员和五十余名党外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决定以保护监狱的安全为名,夺取枪支,武装自己,并采取了周密的防卫措施。他们首先关闭监狱大门,控制了警卫科、电话总机房等要害部位和重要门岗,并掌握了各监房的钥匙。

次日,党支部书记赵英盛带领部分党员和积极分子进入枪库,要管库人员开库发枪,起初遭到拒绝,警卫科科长闻讯赶来,看到对方人多气盛,被迫同意开门给枪,旧典狱长王慕曾到场也未予坚决阻止。于是地下党顺利地武装了自己,以当时的合法身份在监狱内巡逻放哨,防止外来敌人冲击监狱和狱内人员暗中破坏。经过三天三夜的护监斗争,迎来了解放,并且配合人民解放军顺利接管了旧监狱。

1949年5月28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政务接管委员会司法接管处第三组一行8人,由军代表毛荣光率领,接管了旧监狱及其“第一分监”(女监)。当场向旧典狱长及旧职人员宣读了军管会的接管命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下达成立移交小组“清点物质财产文卷档案,各按原位办理移交”,并“协助管理犯人”等要求。王等聆听命令后,即交出印章及有关材料和在押犯人的名册等。

同日,司法接管处第二组接管了国民党上海地方法院检查处下属的第一看守所(思南路99号),第二看守所(车站路192号)和第三看守所(长阳路147号“十字楼”和浙江北路191号两部分)从此,这些监狱、看守所都回到了人民手中,被改造成为保护人民、镇压敌人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1949年6月1日起,监狱开始收押新的犯人,当时大多是盗匪、偷窃、烟毒犯等,这标志着监狱的职能开始转变。经过三个多月的整顿和改造,1949年9月,经上级批准“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正式挂牌成立。

趋向正轨的“新监狱”

把旧监狱这个罪恶的渊薮改造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市军管会监狱接管组参照老解放区改造犯人的成功经验,采取了许多根本性的改造措施。

首先,实行“为了教育改造犯人”的新方针。解放后的监狱除了对犯人实行监禁外,根本目的是要把犯人改造成为新人,因而首先废除过去不人道的管理方法,并且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监狱还明确提出“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应成为监狱工作的中心环节”“主要是从劳动中求得犯人的改造”的方针。

其次,对犯人实行文明管理。接管以后,立即明令禁止打骂体罚,采用集体化管理的新方法,一方面制定《在押犯人遵守事项》等管理规则,教育犯人必须恪守,一方面把犯人分别编组,让他们在集体中劳动、学习和生活,并引导他们学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辨是非。这些办法开始时还受到部分旧看守人员的抵制,但随着新的管理、教育措施的加强,事实说服了他们。解放后第一个中秋节,监狱举行文艺晚会,七八百名犯人按班组、分队、中队进出会场,晚会自始自终都秩序井然,一些旧看守人员惊讶地说,“以前杀头也不敢开这样大的犯人晚会”。

再者,实行全新的教育。旧监狱对犯人没有正规的教育,根本谈不上感化挽救。解放以后,很快着手开展对犯人的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在方法上采用集体上课、个别谈话、现身说法等形式。当时59岁的盗窃犯朱洪根,22岁起开始盗窃,行窃千余次,先后判刑14次,共坐牢17年半,却无棉被一条。这个实例使不少同类犯人深受教育,犯人俞志清听后,痛感“年近30岁,不改好将来可能要‘拖年洞’”,决心悔改,并检举了同案犯六名,以免出狱后再被拖下水。

政治思想教育的实践,使干部开始意识到“如果不能使犯人从思想上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可耻与危害,教育改造就很难收到效果”,并开始研究不同犯人的思想特点和教育方法。另外各监房都发放报纸,允许犯人阅读、出壁报,还成立了“自新俱乐部”“自新图书馆”等。同时,文化教育开始在少年犯中进行。当时少年犯管教所尚未建立,监狱对少年犯单独编队,在干部的监督下,抽调文化程度较高、表现较好的成年犯组成“少年教育组”,负责对少年犯进行思想和文化教育,使他们具有基本读、写、算能力。之后,全监性的扫盲识字教育也逐步展开。

犯人的生活卫生状况也得到彻底改变,不仅监房全部粉刷,定期喷洒消毒药水,犯人的衣被也全部蒸晒消毒。犯人定期理发、洗澡、修剪指甲,有病治疗,并在犯人中开展内务整洁竞赛等,疾病的发生率大为减少。

此外,解放后的监狱也努力创造条件,组织生产劳动,尽量给犯人有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和立功自赎的机会。

经过将近一年的整顿和改造,打碎“旧机器”的任务基本完成,但在前进过程中,由于方针不够明确,工作缺乏经验,确实也存在放松管制的偏向。

1950年6月,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明确了监狱的性质“是国家的统治机器,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执行“惩罚管制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上海监狱也逐步加强了狱政管理工作,制订《在监犯人遵守事项》23条,《服役犯人守则》15条等。

1951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在接收监狱的同时成立了管训处。1951年7月,监狱的交接工作全部结束,“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更名“上海监狱”,同年8月又改名为“上海市监狱”。

建国初期,上海监狱经过探索和努力,各方面的工作逐步趋向正轨,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助力。而在上海域外,也有一群人“为了上海,远离上海”,那又是另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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