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之间的沟通联系已经很少使用纸质的书信,更少人会意识到,自己所写的书信,其实承载着相应的民事权利。
最近,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因为丁聪书信拍卖引发的诉讼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拍主和拍卖网站的运营者侵犯隐私,须道歉并作出赔偿。
从现有法律来看,一封私人之间的书信,一般来说主要涉及三项民事权利:所有权、隐私权和著作权。
正因为如此,书信持有人对所有权的行使,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而在丁聪书信拍卖案中,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还真是“家书抵万金”了。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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