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美
10月9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京师童迪幼儿园有家长向媒体反映称,因孩子吃饭慢,老师让孩子到厕所吃饭,有的孩子一天三顿饭都会去厕所吃,园方做法非常不妥。对此,园方承认确有此事,事情已处理完。大荔县教育局监察室已介入调查。(10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幼儿动作协调性与自律性较差,吃饭慢,这些都需要老师耐心指导,帮助其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厕所是排泄之所,卫生环境较差,因幼儿吃饭慢就“厕所罚吃饭”,不符合卫生饮食要求,还有变相体罚之嫌,可能让幼儿对以后吃饭和如厕两件事产生恐惧或排斥心理,对幼儿身心造成一定伤害。实际上,已经有幼儿因快速吃饭被烫伤喉咙,也有不少孩子被“厕所罚吃饭”,可见这是该幼儿园老师常用的“武器”,也造成了不良结果,理当追究。
幼儿园是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在于保障和促进儿童身心机能的健康发育和成长。蒙台梭利关于儿童的“吸收性心智”理论认为,“所有儿童天生具有一种吸收文化的能力”,通俗一点说,围绕在孩子身边的老师、家长和亲属的言行举止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孩子的未来。幼儿园老师作为幼儿接受集体教育的首任导师,应该遵从相应的职业规范,懂得基本的保育知识,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但这家幼儿园的老师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反映后,县教育局也进行了初步调查,称确有孩子到厕所吃饭的事,但都是孩子自愿的,老师未强迫。孩子年幼,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感受,况且,惮于老师的权威,成年人都未必敢发表对老师不利言辞,那么小的孩子如何“自愿”?因此,此事还得追溯到主管部门身上,正是因为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纵容,缺乏管理水平及职业规章,才导致一些老师“习惯成自然”。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家庭的宝贝,需要特别细致的法律关照与爱心呵护,教育是一门科学,容不得马虎、随意与懈怠。“厕所罚吃饭”的行为不能止于“红牌罚下”。要知道,幼儿园的一两个老师要面对一个班活泼好动的小孩子,因为一两个孩子的“拖后腿”拖慢了集体节奏,常常令老师筋疲力尽,为方便管理,要求孩子加快就餐速度,想办法促使幼儿改掉东张西望、吃饭拖拉、挑食的毛病,老师们也是屡出奇招,但不能突破基本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实际上,“厕所罚吃饭”并非孤例,近几年媒体屡有报道。那么小孩子吃饭到底怎样确定其过快或过慢?时间、质量如何控制?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老师如何行使正确的教育方法及惩戒权,如何核查老师的工作并追究责任……都应该引发监管部门、老师及家长的深层思考。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保育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建设阳光课堂,让家长与老师达成科学施教的共识,用法律法规、职业规范和道德良知来为稚嫩的孩子保驾护航,我们着实有太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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