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市高院发《若干意见》推31项重点任务

司法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

本文字数:1571

  一是做好与证照分离、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

二是依法保障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领域开放

三是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

四是健全完善与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审判机制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有关意见及举措,全力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并加大对临港新片区的司法服务保障。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共涉12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和67个具体举措。其中包括做好与证照分离、投资负面清单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支持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等举措,均十分契合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现实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十项重点工作举措》则结合实际,提出了10项具体的工作举措。其中包括助推“一业一证”改革,设立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等。

《若干意见》涉及健全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等多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在助推浦东新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方面,《若干意见》结合上海高院制定的营商环境专项实施方案,规定了4项具体举措:一是做好与证照分离、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二是依法保障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领域开放;三是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与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审判机制。

其中,做好与证照分离、投资负面清单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支持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和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是助推浦东新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3项重点任务。

同时,为了服务保障浦东新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上海法院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升级版建设,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为进一步促进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上海高院将各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形成了《若干意见》的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记者从任务分解表中看到,《若干意见》将责任落实到上海高院各相关部门,重点依托上海浦东、静安、一中、二中、三中、海事、金融法院等,举全市之力推进各项工作。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上海浦东法院院长吴金水还介绍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十项重点工作举措》的相关情况。

重要举措涉及上海浦东法院设立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通过健全远程审判、巡回审判等便利诉讼机制,推进“书状先行”的庭审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该院自贸区法庭、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的集约化审判优势,深入梳理新片区内企业涉诉情况,加强对新片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的研判分析,为新片区管理部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此外,为了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推进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十项举措》表明,要加快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审判事项现场办理目录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诉讼智能云柜”系统,设立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借助“移动微法院”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推动诉讼事项实现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表示,下一步,要举全市法院之力,公正高效审理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进程中的各类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创新的实践探索,努力为浦东新区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标杆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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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 市高院发《若干意见》推31项重点任务 2019-10-23 2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