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市司法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构建本市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上海调解品牌,发挥专家示范引领作用,市司法局决定从即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开展“上海市调解专家”选聘工作,并向社会广泛征集上海市调解专家人选。
根据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需要,结合本市实际,上海调解专家将涉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涉外调解(仲裁领域)、律师调解等四大领域。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调解协会、市律师协会、上海仲裁协会对收到的推荐(自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产生40名拟选聘上海市调解专家人选名单,并通过上海市司法行政门户网站等途径公示后决定选聘。
据了解,上海市调解专家应具有政治立场坚定的条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素养。同时,业务能力强,调解专家须是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数量多,业务水平高,具备高超的调解技能,拥有独具特色的调解经验和方法,擅长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好,是本领域内群众认可、行业公认的业务能手。
第三该专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指导其他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参加本市调解培训、开展授课;勤于思考、总结经验,愿意参与调解培训教材、调解案例等编写工作,积极参加调解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以及符合常住本市,身体健康,无刑事处分等不良记录等条件。
本次遴选采取部门、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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