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实习生 田梦圆
通讯员 张宇华
本报讯 葛某、赵某伪造飞利浦公章6枚,干起了“山寨”该品牌灯具的勾当。截至案发,他们卖出2万枚假冒飞利浦灯泡,销售额达160余万元。近日,葛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奉贤警方接到举报,称某大型网购平台有店铺大量销售假冒飞利浦灯具。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确认网店经营者葛某、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10月,警方在江苏常州某农宅两人住处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另案处理)抓获,当场查获假冒飞利浦灯具(半成品)232只,飞利浦商标20000枚,飞利浦公章6个。同年11月,同案犯葛某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2017年起犯罪嫌疑人葛某、赵某在未获得飞利浦商标权利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入无牌灯具和飞利浦商标,在灯具上贴上商标后,通过自己在某大型网购平台的灯饰网店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160余万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