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案件写真

姐妹为争房产反目“剑拔弩张”

法院刚柔相济成功执行

本文字数:1194

  □法治报记者  夏天

法治报通讯员  邵阳

在上海杨浦,有一对姐妹为父亲留下的一套房屋积怨已久,并已经过多次诉讼,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曾有过激行为。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仍强占房屋拒不搬出,企图对抗执行。对此,杨浦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巧妙执行,双管齐下,一方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也给长年来因房屋归属而剑拔弩张的姐妹关系找到了一个和平解决的契机。

争父亲房产 两姐妹反目

胡甲、胡乙是两姐妹,二人父亲胡大在本市杨浦区有一套承租公房。2005年,该房屋购买了产权,产权登记在胡甲名下,胡乙当时在国外居住。2006年胡大去世。2010年,胡乙自国外回国,并住进该房屋内。胡乙主张,其出国前根据家庭内部协议该房屋应当归其所有,胡甲在其出国期间购买了房屋产权,对此其不予认可。胡甲以其是产权人为由要求胡乙搬出房屋,胡乙拒不搬出,姐妹两为此产生矛盾,多次发生冲突并涉讼。

2015年12月,胡甲与叶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以62万元价格卖给叶某,并于2016年1月将产权变更到叶某名下。叶某买下房屋后,要求占据房屋的胡乙搬出房屋,胡乙仍拒不搬出,叶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叶某表示愿意补偿胡乙50万元,要求胡乙搬出房屋,但被胡乙拒绝。

最终,法院判决胡乙搬出房屋,叶某补偿胡乙50万元。

对抗执行 终遭法律制裁

判决生效后,胡乙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叶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胡乙发出执行告知书,并于在房屋外张贴公告,要求其限期搬离房屋。公告写明,如其未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迁出,法院将  依法强制执行,并增加执行迟延履行金。期间,法官多次约谈胡乙,与其商谈迁出事宜,做其思想工作,但胡乙直至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迁出义务。

执行中,叶某已主动履行了50万元的补偿款给付义务,但胡乙始终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而且情绪比较激动。胡乙主张,该房屋系其唯一住处,迁出后没有地方居住,因此拒不迁出。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胡乙之子李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该房的同住人正是胡乙,胡乙并非其所说的无处居住,而是以此为借口强占房屋。因胡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对胡乙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双管齐下 被执行人主动迁出

在对胡乙进行司法拘留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胡乙释明如其继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对抗法院执行,将有可能构成拒执罪,承担刑事责任。迫于法律的威严,胡乙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还找到了胡乙之子李某,将胡乙可能面临的后果对李某进行了释明,并希望其一同做胡乙工作,劝其主动迁出房屋。最终,在司法强制力的压力及亲属的劝说下,胡乙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迁出了房屋。自此,该案在避免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的情况下顺利执行完毕,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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