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高远
本报讯 11月26日、27日,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沪召开。会议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新时代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两项专题进行研讨。
此次由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主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承办。在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强调,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将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国际化作为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要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化水平。
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在致辞中表示,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上海法院进一步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三合一”审判机制,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高地,为使上海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接下来的分论坛上,各专家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北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重庆、四川等地高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作为特邀嘉宾进行了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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