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治国 戴姣
本报讯 近日,一封来自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司法委托函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转递被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这是上海浦东法院收到的首例来自“一带一路”国家依据双边条约请求司法协助的委托函。
自贸区法庭收到材料以后,首先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这是一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平定省人民法院受理的VINAPACK股份公司诉我国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VINAPACK股份公司诉请解除双方之间的原生塑料科技收购合同,并撤销已签发的金额为33910美元的信用证。由于对信用证是否已兑付无法查实,平定省人民法院委托我国司法机关对签发信用证的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送达《要求暂时保留给某公司的支付款》的通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自贸区法庭审查了平定省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认为符合中越两国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规定,前往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送达及调查取证。
在调查现场,自贸区法庭法官履行了告知义务。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法院出具了书面说明。
为了将“首例”办完更办好,自贸区法庭在办结调查事项以后,即开始着手做好延伸工作:第一、深入研究我国已经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第二、调研他国委托司法调查的程序问题及法律争点,在履行条约约定义务的同时,维护好我国司法主权,保护好本国当事人利益。
据悉,自成立以来,自贸区法庭已受理1338件涉外案件,占到全庭受理案件总数的近20%,涉及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叙利亚等众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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