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梁治平先生的代表性文集,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开创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先河,奠定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是为法学理论的一部经典之作。本书书名取自作者27岁发表的代表作《法辨》,在收入本书的18篇文章里,13篇刊于《读书》杂志,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使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得以亲近法律。
梁治平 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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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2版:非常阅读